后来,“川镁矿业基金”到期后,他们又用发行“华融昕正基金2期”的方法来兑付客户,解决了客户回购的问题,“就是用新募集的资金来偿还前面的缺口。”秦某山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不久后全面崩坍,他总结其原因说,“由于金融公司的收费太高,我收到的钱又没有产生利润,所以资金链断了,没办法兑付后面的客户。” 法院判决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名被告一审均获刑 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秦某山、张某徽、蒋某其,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达6.39亿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认为,本案是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配合,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 据此,法院结合三名被告的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判处秦某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张某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蒋某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万元。此外,非法吸收的6.39亿元应予以追缴,并退还被害人。 四川博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余嘉勉是张某徽的辩护律师,11月6日,他告诉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目前,他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申请。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