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庆顺)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拉萨市工商局制定了《拉萨市工商局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方案》,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
拉萨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直播,履行“双告知”职责,有利于形成信息共享、促进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是工商部门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自今年3月起,我们严格依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双告知"工作,全面启用双向告知书,atv,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由申请人签字承诺;并通过后置审批告知函告知相关单位认领并督促企业办理后置许可证件。”
为切实做好“双告知”工作贯彻落实,拉萨市工商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觉识别审批事项的能力。同时,加强业务培训,督促窗口工作人员、监管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做到流程熟知、业务精通、服务周到,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效能。“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对需要行业审批的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提醒其应当到目录内规定的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并现场签署承诺书一式两份进行留存。”该负责人说,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提醒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对于依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规范辖区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3月份至今,拉萨市工商局共受理各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10800户,其中让各类市场主体签署承诺书2711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据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工商登记注册后,通过后置审批告知函告知相关审批部门。截至目前,拉萨市共发放后置审批告知函2711份,其中,企业1039份、个体工商户1653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9份,涉及文化、质监、食药、卫生、消防、交通、公安、商务、住建、环保、旅游等相关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拉萨市工商局开展“双告知”工作。截至目前,拉萨市共发放后置审批告知函2711份,其中,企业1039份、个体工商户1653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9份,涉及文化、质监、食药、卫生、消防、交通、公安、商务、住建、环保、旅游等相关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