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6日讯 (记者 郑彬)近日,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不少地区连续出现高于35摄氏度的天气,使得户外作业的安全问题不断升温。如何保障高温下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表示,防暑降温工作是季节性很强的一项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因此,全总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以预防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 王晓峰代表全总重申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作业限制和防护等规定,并强调了工会监督职能。特别是再次强调,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王晓峰表示,各级工会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女职工劳动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等相关待遇政策,对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以及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要进行适当安排,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各地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比如福建省调整了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计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为9.2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9月,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并且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可向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或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维护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出台了相关的高温津贴政策。其中,北京室外露天工人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度以上室内工作的,则每人每月是不低于120元。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区则都维持在200元左右。另外,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也因气候差异有所不同,多数北方地区发放周期是每年的6-9月,而周期最长也是最南边的海南省发放周期长达7个月。 与此同时,为使高温作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了解和掌握夏日作业安全知识,各级工会还走进工矿企业、重点工程、服务行业的车间、班组和施工现场,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常识,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和自本港台直播保护技能。 作者:郑彬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