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 佘颖)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通知》对各地各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七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制订周密工作方案,承担各岗位责任,以极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组织实施好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加强志愿填报工作指导。 三是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招生信息。畅通考生申诉和举报受理渠道。 四是强化录取安全保障。要求加强录取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加强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五是做好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要求准确解读国家招生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做好新生应征入伍宣传。 六是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逐一核查所有新生信息,对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是加强监督管理和违规查处。要求认真开展招生录取督查,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链接 教育部“26个不得”禁令 2015年,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连续公布“26个不得”禁令。 1、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2、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 3、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 4、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 5、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6、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 7、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8、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 9、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 10、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 11、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12、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13、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14、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15、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16、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17、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 18、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19、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20、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21、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22、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23、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24、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25、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26、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作者:佘颖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