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记者张忱) 针对媒体有关个人投资购汇的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进行了回应。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叫停个人投资购汇”,不实。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对于境内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政策无任何变化,仍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当年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目前,尚未对境内居民个人项下开放境外投资。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继续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切实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张忱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