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汉口银行襄阳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使用,造成贷款资金转为存款并作为质押物再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被中国银监会襄樊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襄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银监罚决字2015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龚晓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存在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使用,造成贷款资金转为存款并作为质押物再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襄樊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5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