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存在办理无贸易背景或贸易背景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办理关联企业授信的违规行为,被中国银监会宜昌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宜昌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银监罚决字2015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永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存在办理无贸易背景或贸易背景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办理关联企业授信的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5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