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_张友再 本报记者_许春 本报讯 近期,晋江市司法局在公职人员中认真开展“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专项清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 在清退工作中,根据不同群体,采取了不同的形式,突出重点,分门别类,责任到人。专项清退工作开始后,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公职人员立即进行了“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拉网式的自查摸底活动。摸底情况出来后,纪检组(监察室)对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的公职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督促其及时纠正整改。 此外,晋江市司法局还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填写《晋江市司法局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情况摸底表》,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认真参与开展“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专项清退工作、上报的《晋江市司法局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自查情况摸底表》内容属实。接着,各科(室)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本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专项清退工作,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通过层层抓落实和拉网式排查摸底,确保了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的公职人员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保质保量完成了专项清退工作任务。 作者:许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