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_柯明娇 通讯员_庄永强 本报讯 近日,晋江新塘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与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开展“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共建协议。 晋江市检察院、商务局、新塘街道有关领导,罗山、新塘、西滨“二带十”片区党建专职干部、党务工作者,新塘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及协会党支部党员、新塘汽车走廊会员企业代表等参加活动。 据悉,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和预防新塘汽车协会会员企业职工职务犯罪行为,为员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企业廉洁文化氛围,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廉洁发展。 当天,晋江市新塘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还与会员企业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助建阳光企业”活动共建协议。现场邀请了晋江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蔡荧莹为会员企业作“非公有制(民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蔡荧莹结合多年查办案件的经验,就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如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精彩解析。告诫大家以案为镜,提高廉洁从业意识,自觉增强自律能力,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作者:柯明娇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