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违规 票据业务俨然已经成为一个火山口。 在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仅仅4个月后,央行又联合银监会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尽管双方并未在其官网公布这一通知,但从业界流传出的影印件看,监管层要求,银行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全系统开展票据业务风险排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 罚单不断 票据业务风险在今年陡然上升。短短数月,先后有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爆出巨额票据风险案件。 今年1月,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经核查,涉及风险金额为39.15亿元。而更让人意外的是,今年3月底在香港挂牌的一家内地城商行上市后数日便爆出此类风险,涉及金额为7.86亿元人民币。无独有偶,同样涉及票据买入返售业务。 在最早农行爆出这一风险事件时,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还直言这属于“个案”。然而自去年年底以来,地方银监局针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违规的罚单有不少。今年3月28日,黄石银监分局对阳新汉银村镇银行开出罚单并没收违法所得,理由是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而在此一并被处罚的还有多个个人。 不仅如此,湖北银监局今年3月28日披露的信息还显示,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存在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业务核算不合规,转嫁贷款业务成本的违规行为;华夏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规行为;汉口银行存在对票据贴现的贸易背景及相关证明文件审查不严,授信工作未尽职的违规行为;中信银行武汉武钢支行存在对贸易合同审查不到位,签发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套取银行资金并形成不良贷款的违规行为等。为此,湖北银监局在去年11月、12月对它们开出了罚单。 除了湖北,天津、河南等地的罚单也不少。根据天津银监局今年4月披露的信息显示,包括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和齐鲁银行天津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因票据业务违规在当月被天津银监局处以罚款。 监管重点 早先银监会办公厅的通知曾针对7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比如票据同业业务专营治理落实不到位;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消减资本占用;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与票据中介联手,违规交易,扰乱市场秩序;贷款与贴现相互腾挪,掩盖信用风险;创新“票据代理”规避监管要求;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为开奖直播行隐匿、消减信贷规模提供“通道”,违规经营问题突出等。 对比最新的通知来看,官方明确要求银行全面开展票据业务风险自查,“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全系统开展票据业务风险排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 据悉,此次重点排查将公章、印鉴、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与交易对手名单之外机构开展交易的行为,以及为开奖直播行“做通道”“消规模”,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行为。对违规开立和使用的同业账户,应予撤销;对疑似“票据中介”“资金掮客”等客户或交易对手,应及时审慎处置;对已形成资金损失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而按规定,银行应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风险自查情况同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新金融记者注意到,近些年监管层下发了不少有关票据业务风险警示和违规业务排查的通知。过去几年,监管重点已从利用票据虚增贷款规模逐渐发展至调节信贷规模、资本占用、资产质量等多个方面。监管的主要对象亦从前期的中小金融机构扩展到更大范围。但遗憾的是,即便如此,违规和风险事件依然不少。对此,有业内人士称,目前银行在经济走弱、利润下滑,信贷投向和资本面临约束,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推进的背景下,监管套利的动机较强,“有些问题属于前期已发文规范,但执行中不到位的多发、难点问题”。 监管层也直言,部分银行存在有章不循、内控失效等问题,已引发系列票据案件,造成重大资金损失,业务风险不容忽视。根据最新的监管意见,除了明确禁止各类违规交易,比如严禁银行与非法“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开展业务合作,不得开展以“票据中介”“资金掮客”为买方或卖方的票据交易,禁止跨行清单交易、一票多卖,监管层还要求加强交易对手资质管理和规范纸质票据背书要求。以加强资质管理为例,最新下发的通知针对今年频出问题的买入返售业务也提出了监管意见,“银行应对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的交易对手由法人总部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不得与交易对手名单之外的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票据等同业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严格规范同业账户管理、加强实物票据保管等,最新通知也明确强调按业务实质建立审慎性考核机制,“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开奖直播类指标,将承兑费率与垫款率等票据业务经营效益指标与风险管理类指标纳入考核,确保票据业务规模合理增长”。 新金融记者 韩启 作者:韩启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