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不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给亿万农民带来巨大鼓舞。 粮食价格支持政策改革是当前最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之一。2014年以来,国家对粮食价格支持政策进行调整,取消大豆、棉花临储政策,不再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下调玉米临储政策,调整了油菜临储政策。这一系列政策调整表明,农产品价格改革要坚持价补分离取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中农办主任陈锡文介绍,目前实行的玉米收储制度是2007年制定的,一直到2014年,每一年收储价格都有所提高。这既保障了农民收入,也调动了农民生产玉米的积极性。玉米增产速度也非常快,成为我国5个粮食品种中数量最大的一个。连续多年的提价,导致玉米价格高于国际市场,近年来国外的玉米以及可以替代玉米的一些其他粮食品种大规模进口。 针对大规模进口情况,从前年开始,中央政府已经对一些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2014年新疆的棉花以及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实行了目标价格改革,去年夏天在长江流域实行了对油菜籽收储制度的改革,去年9月份明确提出了对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的调整,从每斤1.12元降到了每斤1元。陈锡文表示:“今年正在研究怎么让价格的形成回归市场。应当明确的是,价格应由市场决定,同时政府必须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 深化农村产权改革是增强农村内生动力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说,我国农村宅基地面积为1.7亿亩,约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5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3.1亿亩,其中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为4200万亩,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13.5%。除土地外,实行农民集体所有的,还包括各种类型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就过去的运作实践来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存在缺乏法人地位、难以避免内部人控制、缺乏人格化代表、成员边界难以锁定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叶兴庆认为,选择更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安排,在农村集体成员间合理界定并分配农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非土地经营性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实际财产权利,将是农村集体产权在资源跨社区配置、人口城镇化背景下探索有效实现形式的具体改革目标。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是改革的重要基础,重点是探索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办法,落实好农民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 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是改革的重要目的。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的不同形式和途径。(经济日报记者 刘 慧) 作者:刘 慧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