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魏伟质疑,这意味着,盼达公司并不对APP账户与实际驾驶人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如果我有盼达的账号,我家孩子都可以开这个车。”面对魏伟的质疑,盼达用车成都负责人谢安南表示,盼达用车对用户信息予以审核,要求驾驶人具有6个月以上驾龄,但旗下车辆没有安装摄像头和行车记录仪,“确实不管是谁,只要有你的账号,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开这个车,包括未成年人。”谢安南说。 家属质疑避而不见,回应称等法院判决 事故发生后,张鹏父母曾前来看望黄丹,表示家境困难无力赔付。 魏伟多次联系和前往公司寻找盼达用车成都负责人,“对方或避而不见,或对抗处理,他们甚至没有来探望一下死者和伤者家属,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 4月30日,魏伟当着记者的面再次拨打了“盼达用车”成都负责人谢安南的电话。“我们把事情跟重庆领导汇报了,领导的意思是,等法院判决,判我们赔500万元就500万,判赔100万元就赔100万。有问题可以联系我,我再跟领导汇报对接。”谢安南说。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进行采访,谢安南说需要请示领导后回复。对于记者想进一步了解的盼达用车如何规避审核漏洞等问题,该负责人则不再接听电话。 律师说法 1.四层法律关系需理清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分析,此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要分四个层次来分析。 第一,共享汽车公司与驾驶人形成的是暂时汽车租用关系,首先要核实汽车是否具有质量问题,如果交通事故由汽车质量导致,要由汽车所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如果车辆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共享汽车公司还要对驾驶人有没有驾驶资格予以审核,如果没有尽到资格审核责任,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如果以上两个问题都不存在,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违法、饮酒、毒驾等原因造成,要由驾驶人一方承担,看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最后,交通事故如果造成重大伤亡,而驾驶人又没有相应赔付能力,从公平角度出发,法院应该会判共享汽车公司承担垫付责任,再由共享汽车向驾驶人追偿。 2.出借账户朋友或担责 “从此案来看,司机称借用的是朋友的账户,说明共享汽车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认为,与共享汽车形成租赁关系的实际是肇事司机的朋友,这位朋友应该知晓对方是否具备驾驶资格,如果该朋友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慎责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还要看共享汽车的用户协议中是否约定所租赁汽车只能由本人使用,如果有此项约定,就按前述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则共享汽车应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