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法庭认为,施恩公司主动联系郭利,郭利就赔偿数额提出要求,符合民事纠纷协商解决的特征。而检方在此前则表示:无论索赔数额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赔权利。 2016年8月8日,此案在广东省高院再审开庭。郭利没请律师,全程为自己辩护。“我根本请不起律师,但好在这么多年的维权,我已经为自己拿到了很多证据。在法庭上,我可以把那些录音和对话倒背如流。”郭利说。 “等了9年,此时唯一想说的就是真理常在、法理常在。”宣判后,郭利说,他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权利。 从法院出来,郭利第一个电话打给了母亲,维权九年,开奖,父母没少责怪他,但却一直陪伴着他。 现在 可能申请国家赔偿 会按程序一步步来 78岁的父亲曾责怪过郭利“敲诈勒索”,但现在他却说“坚持的路上人不多,郭利是靠自己的坚持才有的今天” 郭利于2014年出狱,他的一条腿患上了周围性神经系统损伤,走路不便,需要拄拐。5年的监狱生涯,让曾经从事同声传译的郭利感到与时代脱节,智能手机他不会用,道路方向也搞不清楚,坐车总会下错站。 身体的残疾,判刑履历,以及对维权的强烈渴望,让郭利找不到工作,没有任何一个单位愿意要他。 郭利说,从出狱到现在,他主要靠中国残联的补贴,以及北京市的低保生活,维权还要花钱,只能啃老,或者请朋友资助。问及今后的打算,郭利表示他有可能会申请国家赔偿,会按照法律程序一步步来。 78岁的父亲曾责怪过郭利“敲诈勒索”,但现在他却说“坚持的路上人不多,郭利是靠自己的坚持才有的今天”。 郭利的坚持,换来的不仅是一纸无罪判决,还有对于他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维权行为的肯定。2016年8月,此案二审的法庭上,检方当庭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一切行为进行合法监督。大众媒介有权对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予以揭露。因此郭利声称的向媒体曝光厂家黑幕的手段合法、合理。”(央视) 新闻纵深 人民时评: 法治的美德在于分寸感 许多人认可这一改判,不只是对一个父亲维护“结石宝宝”权益的朴素同情,更是因为通过司法裁判,将会给消费者主张权利传递信心,有助于营造更优化的法治环境。因维护消费权益而被判敲诈勒索罪的,郭某并非第一人。几乎所有同类案件都有一个大体近似的核心情节:当事人以“威胁向媒体曝光”的方式,向生产厂家索要高额乃至天价赔偿,结果反而面临敲诈勒索的指控。不仅受害者本人很难意识到依法维权的边界在哪里,旁观者也搞不清。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维护消费权益的积极性。 尽管消费者过度维权导致敲诈勒索在法律上是可能成立的,但我们也应设身处地考虑消费者所处的困难境地:现实中,消费者能获得的司法救济有限,目前最给力的外援还是舆论监督。 这样说当然不是鼓励消费者走上极端化维权之路,只是说,立足于消费者总体弱势的大背景,让维权者的底气足一点,总体上讲不是坏事。 正如广东省高院再审意见中指出的:本案尚不能认定郭某的行为性质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这意味着,尽管消费者过度维权确实存有滑向敲诈勒索的可能,但可以当作民事纠纷处理的案件,没必要也不应该升格为搅动人心的刑事案件。 法治的美德,在于分寸感。只有坚持违法必究与防止矫枉过正并举,才能让司法判决掷地有声、定纷止争,才能在法理、情理、伦理的统一中守护公序良俗、实现社会善治。(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