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吴斌指出,胡女士在购买泷景花园房产时是有购房资格的,该合同无法备案责任不在胡女士。开发商延期备案导致胡女士丧失购房资格,但对于延期备案的违约责任,购房合同里并未约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胡女士、黄先生可以主张解除房屋合同、退还房款,但黄先生并不愿意。两人当时购买价大约1.6万元/平方米(含精装),如今泷景花园毛坯价已在1.6万元/平方米以上。黄先生目前只希望能继续交易。 部门: 开发商导致 无法备案应担责 禅城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黄先生和胡女士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通常情况下,网签之后1个月内需进行合同备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延迟备案导致购房者丧失购房资格,那么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很多购房者不太清楚网签与备案的关系,以为只要顺利网签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该负责人指出,在备案环节上,行政主管部门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核对材料、信息,严格审核购买人的购房资格。因此,即使通过了网签,也有可能因为在这个环节中被查出资料不全,备不了案。 律师: 开发商有义务 告知备案进度 吴斌律师指出,购房环节十分复杂。作为开发商有义务告知购房者购房每个环节的进度,比如应准备什么资料、什么时候缴纳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网签,什么时候备案,都应该明确将进度告知购房者。“这些环节和程序,其实就是合同履行的过程,购房者有权知道进度。” 同时,吴斌还指出,目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所有条款购房者无法修改。在整个买房过程中,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作为弱势一方,直播,购房者在购房时就更应该多留点心眼:每个环节购房者最好都去跟踪进度,避免像胡女士、黄先生这样的情况发生。 “网签”——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一种约定。目的是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如房屋已销售或抵押,那么,则过不了网签。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也过不了网签。 “备案”——在这个环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才会介入其中,并进一步对购房者的资格进行确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