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包括墓穴费、墓碑石费和护墓管理费三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由当地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对于部分墓地资源紧张的地区可能出现的炒买炒卖墓穴、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等情况,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墓经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必须坚持公益原则,按照政府定价收取骨灰存放费用,禁止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企业、自然人经营,禁止从事经营活动。 政策链接 骨灰墓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共有殡仪馆(火葬场)89个、经营性公墓96座,市、县骨灰树葬区152个。在广东大力推进节地生态葬的背景下,传统墓穴式葬法发展受到了严格控制—新建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2016年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新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 广东省严格控制传统墓穴葬式发展,新建经营性公墓和现有经营性公墓尚未开发的墓区分别按照不低于40%和30%(珠江三角洲地区分别按照不低于50%和40%)的比例,配建相关设施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 除了明确提出每座新建经营性公墓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还限制墓穴占地面积,广东提出将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周期的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地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