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中盐东兴配送方负责人费克宇对上述说法表示否认:“我们只是为有批发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送货而已,不可能批发。如果我们真的无证经营,为什么不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呢?盐业局是在为自己找借口。” 在费克宇印象中,在对食盐进行登记保存时,江苏各地市的盐务局曾给出“令人眼花缭乱”的解释:“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跨省经营没有得到江苏省批准”、“没有食盐配送许可证”、“缺乏电子追溯系统”。 中盐东兴法务室主任戴家友也否认企业生产的食盐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盐务局这么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4月1日,戴家友向澎湃新闻说明,中盐东兴的所有第三方物流配送商均不存在批发中盐东兴食盐的行为,“我们在每个区域都安排了我公司的销售人员,销售货款全部进入我公司账户”。 同一天晚上,关于中盐东兴食盐被扣的原因,扣食盐量最多的宿迁、南京两市盐务局盐政处负责人分别以“电话无法核实记者身份”、“非工作时间不能接受采访”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江苏盐务局文件:中盐东兴非法经营 3月13日,一份文号为苏盐【2017】9号的红头盖章文件(以下称“9号文件”)由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印发,其中列明了“中盐东兴在江苏省非法经营食盐”,与中盐东兴同样“违法/违规经营食盐”的企业还有四家。该文件写道:“对上述违法违规经营食盐的企业,由所在地盐务局责成其进行整改,整改期为6个月,整改期结束后,经市级盐务局核查合格,并经省盐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江苏省继续开展食盐销售经营活动。”该文件的签发人显示为江苏省盐务局局长童玉祥。 然而,无论是中盐东兴,还是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都表示没有收到过该通知。 “大概3月中旬,我们的零售商被扣了盐,说执法人员称我们非法经营,提到了一个通知。”戴家友表示,中盐东兴随后通过其他途径看到了这份通知的电子版。 “这是对企业声誉和权益的严重侵犯。”戴家友说。 3月31日晚,江苏省盐务局督查室王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苏盐【2017】9号文件:“这是省局内部指导性文件,具体由各市局根据违法事实依法行政处罚。”对于中盐东兴是否因为该通知中将其列为“非法经营企业”而被扣盐,该负责人称省局尚未了解到有这种情况。 至于为何中盐东兴被列为非法经营企业,该负责人表示,该公司违法经营食盐事实清楚、执法依据充分,基层执法单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3月9日,江苏省盐务局官网曾公告第一批9家可以进行食盐跨省经营的外省公司名单,当时中盐东兴并不在其中。 3月28日,江苏省盐务局官网公布了第二批获准跨省经营的名单。公告称,由于已经向省局补充了企业的主要信息,包括中盐东兴在内,一共16家外省公司可以在江苏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 对此,前述王姓负责人解释,该名单原本就是分批公示,并不是外省食盐生产企业跨省经营的前置条件。 而3月30日晚,泰州市盐务局盐政法制处处长王同银则给出不一样的说法:泰州市之所以对中盐东兴进行扣盐执法,是因为中盐东兴“没有在江苏省3月9日公布的一份跨区域经营食盐批发企业名单里”。 盐企盐政“角力”,业内称缺乏权威解释 3月20日,中盐东兴官网发布声明,再次重申公司已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从2017年开始,通过自建销售网点销售食盐,并与物流企业签订了配送协议;对于江苏省盐务局内部通知将其定为“非法经营”企业的做法,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如果盐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j2直播,企业有异议的,那么他们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前述江苏省盐务局督查室王姓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