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曹县,发生了一桩案情十分简单的“强制猥亵”案,特殊之处,在于其发生在一家乡镇KTV内。 事发KTV一审刑事判决认为,猥亵场地KTV属公共场所,且猥亵对象为少女,这两点都是强制猥亵罪从重处罚的因素。 被告家属觉得很“荒诞”:KTV内搂搂抱抱很正常,这也算“强制猥亵”? 谁先挑逗?各执一词 这桩“强制猥亵”案,发生在去年8月23日深夜。 32岁的张宇是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名出租车司机,家住倪集街道办事处张梅庄行政村。倪集东边,有一个当地知名的消费场所——“天赐情缘”KTV。 张宇张宇平常爱喝点小酒,8月23日上午,他喝了白酒,晚上6点,他和3个朋友在村里人岳彩强家吃晚饭,又喝了一些啤酒。 饭后,一行人提议到“天赐情缘”KTV唱歌。张宇在外面商店买了两瓶白酒,岳彩强在KTV内买了一箱(24瓶)啤酒。 岳彩强叫了几个点歌员,张宇挑了其中两人。他们的包间是777房间。 一名点歌员叫小曼(艺名),身高1米6上下,微胖,鄄城县人氏,生于1999年8月,案发时未成年;另一名点歌员叫小雪(艺名),她上了一个半小时的班后,由点歌员王欣(艺名)代替。 小曼平常在各乡镇KTV赶场,来“天赐情缘”才一个多月时间,坐过张宇的出租车,也上过张宇的“班”,收过张宇的“生日红包”。王欣是菏泽市丽人礼仪公司员工,她们一共5人与“天赐情缘”签了13天的短合同。 点歌员的工作,是陪客人唱歌、喝酒、聊天,主要目的是推销酒水,一个班为一个半小时,费用为100元。 王欣表示,她们“不提供色情服务”,但有时客人会搂抱她们,做出一些不雅行为,“对这些人,我们一般都是躲避,如果客人不是太过格,我们一般不会与客人翻脸。”小曼则称,如果容忍不了,“就给领班说,让领班处理。” 然而当天晚上玩得实在有点疯。张宇称,小曼原本和岳彩强在一起,但岳彩强摸她,“她就往我怀里钻”,他站在台子上唱歌,“这个点歌员拽我的裤子。” 据当晚到过包间的出租车司机李传彪描述,小曼进包间后很兴奋,除了喝酒、闹,还开些黄色的玩笑,甚至“将白色短裤脱到膝盖处”。 但小曼称,她进包间后陪张宇和岳彩强,张宇喝醉了,一开始就动手动脚,并将手伸进衣服,摸其肚皮等敏感部位,“我没有吭声。” 有人关了KTV的灯,只有电视和点歌器是亮的。 喝酒撒泼 “赖”着不走 张宇当晚喝了7两白酒。接下来的情节,全在黑暗之中发生。 张宇称,点歌员小曼在拽其裤子时,他说:“你再拽我裤子,我就强奸你。”双方随即在言语上相互挑逗,随即岳彩强从身后抱住小曼,他则去脱小曼的裤子,并掀其上衣。 另一名点歌员王欣见状,拍了张宇肩膀,恰好张宇的媳妇打电话来让张宇赶紧回家,他接了电话,行为中止。 小曼描述,当时她扭动身体挣扎,但两人“一人按手,一人坐在腿上”,她无法挣脱,就用脚踢了一下王欣,王欣才把张宇拉开。随后,她跑到卫生间,将事情向经理刘存振说了,“说的时候我就哭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报警了。” “天赐情缘”KTV开设时间为一年左右,老板是倪集街道办事处油坊店行政村人刘银。 刘银称,当晚他与店里人微信视频,看到有人在店里吵架,他就赶过去,到了店里发现张宇在大门口骂骂咧咧,“我就去劝他,让他走,atv,他不走。”这时店里的点歌员小曼哭着告诉他:“你不能让他了,他把我的衣服扒光了。”他听了很生气,就和张宇互骂了几句,随后刘银报警。 张宇说,当晚准备离开时,他被店里员工“打了一下”,于是,“我就坐在门口骂了将近半小时,谁喊我我都不走,一直到派出所民警把我带走。” 收到“强奸”警情,正在例行巡逻的辖区民警李杰5分钟内赶到了现场。他看到张宇坐在地上,上身赤裸,声称被KTV的人打了,他问张宇身上是否有明伤,张宇说伤口在鼻子上,但李杰细看并未见到明伤,张宇称:“没有明伤就能证明没被打吗?”并开始推李杰的肩膀。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