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得失看黄昏,一生成败看晚节。”陈仲怀做梦也没想到,临近退休之际,自己竟被“双开”并锒铛入狱。 2014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陈仲怀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1日,陈仲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5年5月12日,陈仲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经查,2010年至2014年,陈仲怀利用职务便利,开奖,多次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67万元,还与情人非婚育有一子。 在忏悔书中,陈仲怀抚今追昔,懊悔不已。“我努力拼搏一生换来的荣誉、地位,瞬间灰飞烟灭,化为泡影。我后悔,后悔没有自始至终听党的话。我后悔,后悔自己晚节不保,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后悔,后悔自己犯下了不可挽救的违纪违法错误……” 看到别人工资数倍于自己,他心理失衡,上任半年就伸手 2009年9月,陈仲怀被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从一名测绘一线的技术员一步步走上局长岗位,陈仲怀熟悉业务,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在他的带领下,广西测绘事业取得了一些成绩:测绘工作逐步走到全国前列;每年服务总值增长的百分比都在2位数以上,总量从7000多万元增加到近2亿元。 在推进工作的同时,陈仲怀的心态、思想也悄然发生了变化。 自诩“为广西测绘事业打拼了几十年,为测绘事业发展做出的努力也不少,贡献也不少”的陈仲怀,看到职工和下属院领导的收入不断增加,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的心里是有点失衡的,所以滋生了贪腐的想法而导致贪腐行为发生”。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贪念萌生,私欲膨胀,就很可能触碰纪律红线甚至底线失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陈仲怀的腐化堕落再次证明了这个道理。 2009年下半年,陈仲怀参加一个饭局,偶然认识了广西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游某。对这个在商海打拼的女老板,上任不久的“新官”陈仲怀颇有好感。在交往过程中,陈仲怀把自治区测绘局将要进行危旧房改造的消息告诉了游某,并主动问她有没有兴趣参加项目招投标。为与陈仲怀搞好关系,在今后承接危旧房改造项目上得到关照,游某迅速对陈仲怀施以“糖衣炮弹”——2010年春节前,游某把两瓶酒和一个装有6万元现金的茶叶袋送给了陈仲怀。此时,陈仲怀在局长任上不过半年。 伸出去的手,想再收回来就难了。在贪念的驱使下,陈仲怀频频收受游某好处。2010年至2014年,每逢春节、中秋,游某都会给陈仲怀送钱,除2013年春节送了5万元之外,其余每个春节都是6万元,中秋节3万元。 自诩业务型领导,他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四处敛财 陈仲怀的人生轨迹,同许多落马贪官一样,经历了从奋斗到沉沦的过程。 1955年9月,陈仲怀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经历了吃不饱、穿不暖的童年。1975年自治区测绘局招工,陈仲怀“喜从天降”,被录用后不畏艰苦,奋发有为,思想上、工作上都追求进步,甚至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测绘任务。但在逐步取得成绩和走上领导岗位的过程中,陈仲怀自认为是业务型领导,而“政治理论跟业务无关,因此逐步放松学习的自觉性”。失衡心理和贪婪欲望彻底扭曲了陈仲怀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担任局长后,金钱、享受的思想在陈仲怀头脑里占据了上风,反映在行动上,则开始收受下属赠送的礼金、家具等,屡屡触碰党纪党规的红线。为满足一己之私,他甚至四处伸出黑手,在设备采购、单位房屋租赁等多方面接受他人请托,收受财物。 2010年10月,由于租约到期,一直租用自治区测绘局位于北海市贵州路上一栋办公楼的苏薇芳(化名)找到陈仲怀,表示希望继续租用这栋办公楼用于经营酒店。苏薇芳与陈仲怀商定,续租合同签订后,每年给陈仲怀6万元好处费。事后,苏薇芳交给陈仲怀一张银行卡,2012年至2014年,苏薇芳每年都往这张银行卡里存入6万元,共送给陈仲怀18万元。 2011年初,为建设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系统,自治区测绘局计划购买移动测量系统专用设备(简称三维扫描测量车)。得知这一消息,自治区测绘局下属单位停薪留职职工、南宁某科贸公司总经理冯某某找到陈仲怀,递上了产品资料、彩页和报价单,推介自己公司的测量车。当年下半年,自治区测绘局向一些厂家发出邀请,请厂家带着测量车到南宁进行现场比测。比测结果显示,冯某某企业的测量车总体上占优势,但劣势也很明显,即扫描距离太短,仅为30—80米。比测结束后,冯某某再次找到陈仲怀,送上两份“大有乾坤”的报价单。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