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广州市监察局移交了黄华辉涉嫌收受电力工程承包商巨额款项的线索,黄华辉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视野”。 2014年12月22日下午,广州市纪委通报,黄华辉涉嫌严重经济违纪,市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鉴于黄华辉涉嫌构成犯罪,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黄华辉并非市管干部,一般不由市纪委立案。对此,广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专门解释,黄华辉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案情触目惊心,因此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并通报。 2014年12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查封了7套涉案房产和一个车位,截至2015年7月,被告人黄华辉的妹妹协助黄华辉出售了5套房产和6个车位,以及车辆、理财产品和红木家具等。 2016年2月6日,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黄华辉在2005年至2014年间,涉嫌受贿犯罪11起,多次非法收受贿共计8891万元。 自首、退赃、立功酌情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4年,黄华辉利用担任前述职务、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骆某、倪某、谭某等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骆某、倪某、谭某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931万元,均由黄华辉自行支配、使用。 广州中院认为,黄华辉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是自首,且黄华辉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黄华辉的家属代其退缴了8891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黄华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万元;退缴的人民币889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自述:出身清贫,以“出人头地改善家人生活”为奋斗理想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黄华辉多次表示,所有贪腐都是自己一人所为,家人并不知情。 他诉说,自己出身清贫,父母努力供他读大学,他曾以“出人头地、改善家人生活”作为奋斗理想。上班后,他就从事征地拆迁工作,这项工作困难不小,甚至常被拆迁户围在中间,要靠派出所去解围,工作压力很大。后来,atv,他逐渐和村里一些有影响的人走到一起,希望借助他们的力量,去完成工作。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