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三无产品、山寨的“傍名牌”食品充斥农村市场的同时,一些正规企业也因其产品相似卷入侵权案件。其中,不乏知名企业的身影。 案例 “未来星”侵权“QQ星” 2016年3月,伊利就蒙牛旗下“未来星”产品涉嫌侵权伊利“QQ星”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伊利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2015年4月上市的蒙牛“未来星”)包装、装潢与伊利公司的产品(2012年上市的伊利“QQ星”)包装、装潢在组成要素、设计风格等方面相同或近似,产品名称也近似,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极易产生对产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 今年3月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蒙牛公司构成对伊利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判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产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案海淀区某超市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同时蒙牛公司应当消除影响,并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15万元。 在一些网络电商平台,新京报记者发现,诉讼中所涉及的包装、装潢与伊利公司“QQ星”相似的“未来星”产品仍有销售。对此,蒙牛方面回应称,包装升级的未来星妙妙产品将于本周上市,对终审判决前已经生产的产品,将按照判决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对于该案件,蒙牛方面回复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未来星”本身是一款知名商品,研发推广投入巨大,其卡通形象来源于知识产权方的合法授权,“未来星”品牌在显要位置突出显示,明确标注了蒙牛商标和生产厂家,消费者不可能把“未来星”单品误认为其他厂家的产品。因此“对判决结果深感遗憾,但我们会对其充分尊重,履行判决。” “金丝猴”仿冒“费列罗”被罚 2014年6月3日,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状告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仿冒其巧克力产品。 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2013年11月起生产巧斐罗榛果威化巧克力,该款巧克力的造型为金色褶皱锡纸球状包装+顶部白底心形小标贴+咖啡色底托,与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所注册的第G783985号立体注册商标的外形相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2015年,上海工商部门认定,金丝猴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人民币194万元。 “红天牛下”仿冒“红牛” 2015年,南京工商部门查处一批仿冒“红牛”品牌的饮料“红天牛下”。该款饮料包装上,在醒目的“红牛”商标中间写着小小的“天下”二字。 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瓶身包装标有两个注册商标,一个是“红天”,一个是“牛下”,并排使用,乍一看好像就是“红牛”饮料。饮料包装上标明的生产商为苏州市康仕达食品有限公司。经查询,“红天”和“牛下”注册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宣告无效。 执法人员认为,这种以使用两种注册商标并列,但突出“红”以及“牛”两个字,与商标持有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主观故意性明显,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属于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行为。 “营养怏线”被诉遭查封 2012年,长沙哈旺有限公司推出与娃哈哈“营养快线”乳饮料不同类的豆奶品类,抢注“营养怏线”商标。包装上“怏”字艺术体书写,与“快”字非常相似。同年8月,娃哈哈集团以哈旺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依法查封了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淮安海纳百川饮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名下的商标财产。历时四年之久的杭州娃哈哈集团诉“营养怏线”傍名牌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也裁定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的“营养怏线”商标违反《商标法》,予以撤销。 专家声音 食品侵权监管与惩罚力度亟待加强 无论是打擦边球的山寨仿冒,还是法律裁定的侵权行为,都与食品行业内的“浮躁之气”有关,“走捷径,挣快钱,自主创新能力和意识薄弱”。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认为,一味追求用低成本创造高利润,由此导致模仿、侵权的事情多发。“中国市场太大,渠道太深,也给这些行为提供了土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