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YY主播的佣金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就需要缴税(城建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多项税额),扣税后的金额才是主播的实得金额。而斗鱼平台的公告显示,鱼丸(平台的一种礼物)结算金额在税前为全额发放,鱼丸奖励按照100KG=100元的比例全额发放,主播需承担该部分税费。根据鱼丸奖励性质划分,鱼丸奖励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该部分税务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映客平台也表示,映客平台一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纳税,平台都会对旗下主播的应纳税额代扣代缴。 另一大型直播平台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旗下主播分为两种,一种为以个人名义加入平台的主播,他们的收入一旦超过标准,平台就会直接代扣代缴,其余的会返给主播作为税后收入;另一种为以公会性质加入的主播,平台就会直接与公会签订合同,收入直接分成给公会,公会去履行缴税的义务。公会相当于一个职业主播机构,旗下拥有多名主播,一般会在签约直播平台上拥有独立的直播间,直播平台还有针对公会的多种活动,从而为公会增加人气。该平台还表示,在为主播缴纳完他们的应缴税费之后,企业方面同时会将自己分成的收入上报给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关注 税务部门或跨省协查“网红”收入 “这次检查发现,同为大型直播平台但是财务制度却是大相径庭,说明对这个新兴行业的内外部管理都亟待加强,同时要解决直播衍生出的问题必须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相关调查人员表示。 第三方分析机构2016年发布的多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共生长着200多家直播公司,各方资本纷纷涌入,直播App的市场如群雄逐鹿般风起云涌。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 地税部门分析认为,直播平台已经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时期,但这个新兴行业在税收遵从度等方面确实还有待提高。随着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网红经济企业交易方式灵活多样,交易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企业容易向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转移,因此纳税地点的确认相对有难度。对于一名网红在多个平台直播、多处取得收入的问题,税务部门需要加大跨省协查的力度。”在对上述直播平台数据进行核查、分析后,朝阳地税相关调查人员同时表示,网红名人的收入不止包括打赏收入,还包括广告收入、线下商演收入等。要监控这些收入来源,确定网红名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税务部门今后还需要加强对网红名人所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与检查。 文/本报记者 温婧 任笑元 财经观察 直播平台纳税规范亟待完善 北青报记者粗略统计,目前网络上有超过100家直播平台,一些平台连需要取得的资质都没有,更别提依法纳税了。现在直播平台的规范性参差不齐,比如朝阳区税务局查获的一家直播平台有数百位明星入驻、活跃用户达百万,但其负责人竟然不熟悉纳税规范与流程。 而各个纳税平台对具体纳税额和纳税项目的规定也并不一致,有的按照偶然所得纳税,有的缴纳城建税、营业税,有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实际上这些专业主播应当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事件中,获得收入的主播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直播平台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