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政局去年确实出台了一份文件,其中对残疾人单独施保条件进行了明确,其中对申请低保的残疾人要求审核收入情况。“收入里面细分出了一个要求,就是‘无转移性收入’。这一条要求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限制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条件。比如市民质疑的这个申请人,本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也没有其他收入,但是家庭经济条件良好,足以照顾他。家里承担他的生活费用,其实就是转移性收入。这部分收入足够支撑其生活的,应该就不符合申请条件。”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从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还有中央残联和地方残联,对残疾人生活保障问题出具了很多政策文件,目的都是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但这些文件相互之间有少许的差异,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理解不同,审核的标准也有稍微的不同。 “一般情况,目前各个区在为残疾人办理单独低保的时候,都会考虑其家庭情况。实际上,也有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把对残疾人生活的最低保障政策,当成了福利政策,把残疾的家庭成员单独成立户口,来申请低保。但低保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而不是福利。” 该工作人员说,民政局这次出台的新政策,是对残疾人群体的覆盖面增加了,但在审核上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能一刀切执行。“比如说,有些残疾人家里条件很好,单独申请低保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审核他名下是否有财产;有些残疾人,没有任何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但是名下有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一套房子,也不能简单的因为这套房产取消他的申请资格。” 该工作人员表示,低保名单会在社区和街道办公示,市民产生质疑的,街道办和区民政局里可以通过民主评议进行筛查,对街道办和区级审核不认可的,也可以向市民政局反映。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