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上各种评论,成先生表示自己心存坦荡,“在收货前由顺丰快递员当面验货,自己还专门拍照留存,已向买家表明,这只千年宋瓷完好无损。真要是讹快递公司,肯定我主动就会进行保价。再说,快递过程的破损是新鲜的裂痕,我怎么可能拿这么贵重的东西来‘碰瓷’,市场上仿品多,要‘碰瓷’也不用真货吧。” 律师:保价条款只适用邮政企业 “快递公司对被快递的物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无论是不是已经保价,快递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都是一样的。”广东和律创律事务所律师姚立成律师表示,快递公司在投递过程中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对托寄物造成损坏,构成违约,理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本案中快递公司损坏托寄物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对寄件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损失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姚立成认为,虽然我国《邮政法》对有关保价赔偿限额问题作出了规定,但该条款的适用对象是邮政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一般快递公司作为私营企业并不能适用该条款。在《邮政法》第84条明确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显然顺丰作为民营企业,不适用该保价限额规定。快递公司虽然在快递单上声明了保价条款,但由于其并非《邮政法》保价赔偿限额条款的适用对象,且快递公司的保价条款明显是在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寄件人的责任、排除寄件人的主要权利,属于格式条款,法院有权依法作出调整。 是不是就应该像一些网友所说,成君应该自己保价。姚立成认为,保价是成先生自己的权利,不是义务,成先生有权选择保价还是不保价。但是,保价服务只是快递公司向货主提供的一种服务承诺,将会在“声明价值”的范围内赔偿货主的货物损失。但是,并不能因此解除快递公司因在快递过程的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苏定伟 实习生范乙女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