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刚:我一个月工资4000多元,每月刷卡消费1000多元。以前一直认为,我的收入不算低,也有消费能力,从来没有还不上钱过。为什么去办一次卡,却弄得我像要跟银行骗钱一样?心里挺凉的。 “不能接受这样的做法” 新京报:为什么要跟银行打官司? 石志刚:我可以理解银行的苦衷,但是不能接受这样的做法。社会不是应该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关怀吗? 新京报:你有什么诉求? 石志刚:我不是想要钱,就希望能得到道歉,然后优化银行服务流程,让残疾人得到更合理的帮助,以后残疾人就可能会少遇到一点障碍。 新京报:如果败诉了怎么办? 石志刚:我没打过官司,不过心态很平和,这件事都没有和家人讲过。我觉得没必要,在我人生中是很小的一件事。但是如果败诉了,我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推动服务行业转变 新京报: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执着? 石志刚:如果我这件事不解决,更多银行图方便、效仿呢?希望以我的个案,去推动社会制度和服务行业程序的转变。残疾是不幸的,如果社会不提供帮助,以后我们走到社会上就没有底气。 新京报:会不会引发其他盲人的效仿? 石志刚:来听审的盲人有十多个,大多数我都认识。他们可能会效仿我,但我认为,这是好事,不会形成诉讼的泛滥,越多的人关注、越多的人争取,社会才会完善配套服务,为整个残疾人群体提供便利。 新京报:怎么看待对你炒作的质疑? 石志刚:我的心态很平和,没有想过这些。 追问 银行是否涉嫌歧视残疾人? 律师称其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相悖 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等金融行业文件中,均规定,对待包括盲人在内的残障人士,应保障其“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权利”。 在庭审中,当事银行称,自己基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申请材料不全银行可以拒绝”的规定,不涉歧视和违法。 石志刚的代理律师张玉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当事银行的行为属于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构成了对石志刚基于视力障碍的直接歧视。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多名律师肯定了上述观点。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银行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和立法精神相悖。在实际操作中,《残疾人保障法》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不能作为银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依据。 “法律规定不是借口,经济效益才是银行‘墨守成规’的真正缘由。”王永杰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