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云南镇雄男子胡正高被计生小组强行结扎”一事,云南省卫计委2月14日回应,已责令昭通市卫生计生委对事件展开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男子胡正高在携带妻儿回家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当地宣传部门2月13日接受深一度采访时曾表示,胡正高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个子女,“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 一言既出,舆论哗然。 胡正高从朋友家被计生小组带走,其时妻子毛女士并不在场。2月14日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毛女士说:“当时到了镇政府才知道要给丈夫做结扎手术,大概有十几个人围着丈夫,可能是怕他逃跑,即使是他上厕所的时候也有两个人陪着。” 强行被做结扎手术 今年42岁的胡正高对深一度说,2月8日晚7点左右,他正在朋友家里,计划生育小组的人突然进来,把他带到了罗坎镇政府。到达镇政府后,对方要强行给他做结扎手术。在被扣押的过程中,遭到对方“多次暴力恐吓”,最后被“强行按上手术台,做了结扎手术”,并称自己遭到了殴打和推搡。 胡正高被计划生育小组带走后,家人闻讯报了警。但警方来后却将其妻子和儿子带走,并告诉他如果不做结扎手术,就要以扰乱办公场所为由进行15天的治安处理。 胡正高告诉深一度记者,结扎手术是在一间办公室内进行的,他提供的一份手术单据,盖着“镇雄县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字样的印章。 据悉,胡正高的老家即云南镇雄,户籍在2015年迁移至四川宜宾,共经历了两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两子一女,因违反《计划生育法》,前妻于2000年做了结扎手术,并缴纳了计划生育罚款,两人在2010年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决前妻带两个孩子,胡正高带一个。 2013年胡正高再婚,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子。此前,他曾在四川专门咨询过居委会和户籍科,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问题。此后,两人顺利办理了小儿子的准生证,户口也在镇雄县罗坎镇顺利办理。 2月11日,胡正高在微博上曝光了自己被强制结扎的遭遇。胡先生称,整个过程中,自己都表现出了不情愿,还曾因反抗与带走他的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颈部受伤,“无奈之下我在次日凌晨一点多被迫进行了结扎手术”。 胡先生透露,在自己被带到镇政府后,有工作人员曾悄悄告诉他可以先交两万块钱写个保证书,可以把结扎手术缓一缓,过段时间再来做手术的时候,可以把钱退还给他。 “结扎符合规定”? 2月13日下午,深一度电话采访镇雄县委宣传部,分管此事的熊姓工作人员称,给胡正高做结扎手术符合相关规定。 熊称,胡先生曾有过一次婚姻,开奖,并与前妻育有三个孩子,他的第二次婚姻又育有一个孩子。根据最新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每对夫妻可以育有两个孩子,而胡先生第一次婚姻育有三个孩子,本来就已经违反了规定。“所以罗坎镇对胡先生进行结扎手术是符合规定的。” 对胡正高所说“有人动手打他”,熊称当地政府的公务人员绝不会动手打人,也不会私自关人。事发时自己并不在场,但之后问过相关人员,“没人动手打他,也没说过威胁性的话。即使有人说了,我相信也只是那么一说,不会真的就那么做。” 对于手术地点问题,对方称,每个乡镇都设有计划生育服务所,医疗条件符合规定,里面的医生也具资质。“结扎手术毕竟影响终身,我们不可能在办公室完成。” 此前从未接到通知 胡正高称,自己曾在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生活了20多年,随后就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很少回去。 胡正高的妻子告诉深一度记者,此前未接到过任何要求丈夫做结扎手术的通知,丈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临时被带走的。 2015年,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 该法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全国人大对“知情选择”做出了解释,“在本法中是指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即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使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的决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更是再一次强调,“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