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郑洪涛还向记者解释,由于小苏未满16周岁,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现在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小苏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小苏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巨款”。不仅是小苏这种“打赏”的钱可以追回。 郑洪涛同时还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的金钱管理,家长应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例如,大额钱财、银行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尽量不给孩子掌控的机会。 新闻多看点 偷偷花了爸妈血汗钱的熊孩子还真不少 2016年4月8日,福建省12岁的男孩小林(化名),为讨自己喜欢的主播开心,偷拿母亲手机充钱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主播,一个月花了近3万元。 直播平台经过核实,确认小林的账号最近有相应购买记录,便将全款退还。 2016年10月7日至11月27日,浙江丽水14岁的男孩小明(化名)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手机游戏,共计花费3万余元。小明称,父母上班忙,根本没时间管他,所以他经常只能一个人玩,“只有游戏才能让我快乐。” 专家建议,atv,父母除了应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空间,防止孩子沉迷网络之外,手机给孩子玩的时候,还是应管好钱财。另外,当下银行在打击电信诈骗的时候已经出台转账给他人24小时才到账的规定,给主播打赏是不是也可以设置类似的缓冲机制。现实中不排除有些打赏是一时冲动,给“后悔权”也能减少一些纠纷。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