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中午,王小洲一行在预订的饭店用餐,菜品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共消费人民币7810元。2014年5月8日,王小洲替朋友向饭店支付了餐费。” 仙居县纪委认为,王小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替其朋友接待客人时,食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洲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王小洲,还有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吃穿山甲等野味的同时,背后隐藏着更深的权钱交易。 2015年11月,中纪委网站曾报道,某名已落马的市委书记,“经常在高档会所玩到凌晨两三点”。 文章中称,该市委书记主政一方时,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其中就包括穿山甲。据参加者透露,他们在一起吃过的还有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 该市委书记“圈子里的老板们”,为了服侍好该书记,专门为他开了一家会所,会所风格按照他的喜好设置,装修方案由负责帮其安排活动的人与企业老板亲自商量,“经该书记首肯后才着手实施”。 该文章透露,其从2012年底到接受组织调查前,先后到这家会所消费达30多次,差不多每个月2次。另外,他还频频出入该市其他私人会所。 记者注意到,该市委书记落马时间为“2014年年中”。有媒体发文称,“从爱吃野味与频繁出入高档会所看,无疑指的是2014年6月27日被调查的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 在2014年底和2016年10月央视播出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永远在路上》中,也都透露万庆良热衷进出豪华会所。 万庆良记者注意到,所有这些消费,都是由企业老板买单。 吃了老板们请吃的穿山甲,万庆良给予什么回报呢?中纪委工作人员称,万庆良在饭桌上,为老板在项目工程、调整容积率、土地审批方面谋利,“有些公职人员被万庆良直接叫到吃饭的场合,直接交办任务,告诉帮这些老板做哪些事情”。 2016年9月30日,万庆良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其下属曾评价孙瑜“表里不一”,并举了他爱吃穿山甲的例子。 “自治区政府有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孙瑜再三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但他下去检查工作时,最爱点的‘菜’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2007年,媒体也曾调查穿山甲被食用的情况:当年5月17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突查番禺市桥镇某酒家,发现吃野味的就是该市一群执法者。警方到来前,他们匆忙把菜倒掉了。而在同期另一次检查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吃穿山甲的某税务局官员,他们最终被罚款5000元。 此外,2011年10月,时任广东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作客当地电台“民声热线”节目时,广东云浮一名陈姓厨师打进热线举报,称自己所在餐厅经常收到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被要求加工,他举报多次未获回应。 “森林公安局局长也不管,他自己都吃这些东西,他还管这些东西啊……”该厨师称。 张育文当即表态会彻查处理,但记者并未查询到后续处理的公开报道。 上述调查中,有官员这样描述偏爱穿山甲等野味的复杂心态:“一方面,这是显示身份的方式;另外,野味是有药用价值,可以进补强身。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去偏头痛、巨蜥有壮阳的功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没有人提出,我们也就心照不宣。” 该调查称,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为非法经营穿山甲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当地公安系统一名负责人说,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