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0余万元。此案线索是在2015年1月海南巡视工作中发现,已退休一年的陈列雄被“双规”审查之后,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此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9月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陈列雄受贿一案。公诉人宣读了近1万字的起诉书,对陈列雄收受22人849万元人民币、80万元港币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2016年12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陈列雄受贿一案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列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一本本厚厚的卷宗,记载了陈列雄通过权钱交易,在审批土地、介绍工程、插手换届等工作中大肆敛财的全部过程。 离职一年腐败案发 陈列雄出生在海南省澄迈县,案发时62岁。他有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2月起历任琼海市嘉积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1年至2014年任正处级干部。案发时,他已退出领导岗位4年,退休1年。 退出领导岗位后,陈列雄首先想到的是消化存放于小舅子那里的900余万元赃款。他看上了海口市国瑞城的商铺,又贷款300万元,共用了1200万买了2间商铺,心想将来出租每年获租金至少在60万元,这样足够自己家用。 退休之后的陈列雄,住在琼海市南方花园近200平方的豪宅里,享受着政府给他的各种待遇,坐拥1200万元的商铺,正在颐养天年。 看起来已经安全着陆,但陈列雄心里并不踏实。在位时给多人办事,又有多人送钱来,收受的钱财使他忐忑不安。 果然,他退休一年后的2015 年1月,海南省巡视办发现了他涉嫌受贿的问题。随即,陈列雄被“双规”。 在审查期间,陈列雄主动交代了其收受他人849万元人民币、80万元港币的事实。不久,陈列雄涉嫌受贿一案移交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2015年5月6日陈列雄被依法执行逮捕,投入看守所。 很快,侦查取证工作全面展开。办案干警侦查发现,陈列雄的所有受贿事实,都是发生在2002年至2011年,他担任领导职务的9年间。 办案人员侦查证实,陈列雄在琼海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性质变更、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承包人给予的好处费。按照相关币种汇率财物折价进行核算,陈列雄受贿财物涉案数额高达900余万元。这个数字告诉人们,陈列雄在琼海领导岗位9年间,年均受贿高达100万元。 侦查发现,陈列雄通过帮助海南新秀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秀城公司)拟收的公司所属地块旁一块80多亩的土地一并开发房地产项目,但这块土地需要省国土厅变更原用地批文才能挂牌出让。为此,新秀城公司法人代表郭某(另案处理)找到陈列雄帮忙处理变更批文、中标以及搬迁等事宜,并许诺给陈列雄150万元。 为使陈列雄办事有动力,2011 年8月的一天中午,郭某在琼海市金太阳酒楼停车场,送给陈列雄50万元。为了办妥此事,陈列雄找了分管副市长、国土局局长等人,亲自带着他们到省国土厅协调,办理批文。为了让新秀城公司中标,陈列雄让人在挂牌转让方案中设置了有利于新秀城公司的竞买条件,新秀城公司顺利中标。2011年10月的一天,郭某又将100万元送给陈列雄。 审批土地中捞钱 2002年至2011年间,陈列雄在琼海市领导任上,赶上了琼海房地产大开发的好光景,各路房地产开发商、工程队老板都把贪婪的目光转向了他,寄希望用钱打通这位市领导的关系,获得批地和工程。 2009年底,海南世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琼海市潭门镇工业园区购买了一块110亩的土地用于项目开发。不久,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勤找到时任琼海市委副书记的陈列雄帮忙尽快办理过户手续,j2直播,并承诺事成之后一定重谢。陈列雄答应帮忙。几天后,廖学勤便让廖学东到陈列雄家中送上60万元。陈列雄加快了办事进度。他给琼海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戴国川、琼海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邓学民等人打招呼,帮助廖学勤顺利办理了110亩土地的过户手续。 廖学勤认为,土地过户仅走完了第一步,以后开发施工,拨款、验收还有很多关口要过,少不了找陈书记帮忙。想到这一层,2010年初的一天,廖学勤又让廖学东到陈列雄家中再次送给陈列雄40万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