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02年6月7日,《乐平报》发表了两篇文章,称警方破获暑期抢劫案,“在审讯中,据一犯罪嫌疑人交代,中店村的程立和(外号‘油炸果')等人曾做过类似抢劫、强奸、杀人案。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程立和于‘5·24’案后突然失踪。因此,找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程立和成为侦破‘5·24’案件的突破口。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程立和在余干被抓获”。 程立和回忆,自己被抓后,警方最先问他的是“程文财和谁是一家人”。 “程发根。”程立和如实回答。“他们又问我们村好吃懒做的人有哪些,问我认不认识‘洋猪’(方春平外号)、‘壁佬’(黄志强外号),我说认识,但没怎么讲过话,他们就说绿宝超市的案子是我们几个做的,要我交代清楚。” 程立和说,当时他心里扑通一下,称案发当时自己在晋江,没有作案时间,并未作案,且当时同在晋江的汪深兵可为其做证。 随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相继被抓获,汪深兵在被抓捕时逃跑。 4 痛陈遭刑讯逼供要求追责 邵某、陈某军、黄某生、王某刚、付某伟,是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说出的刑讯逼供者名单。 程发根回忆,2002年6月4日下午,他被带到了乐平发电厂某审讯室。“你让我们抓得好辛苦,把你杀人的事情交代清楚”。 程发根否认杀人,邵某破口大骂,称程发根面相不好,家里盖的房子风水不好,“你就是个短命鬼”。 “我没有抢劫,也没有杀人,没有自首机会也无所谓”,程发根拒绝在一份投案自首资料上签字。在邵某的命令下,另外四人开始拿皮鞋抽打程发根,用鞋跟踩他的脚。程发根不停求饶,“别打了,你们抓错人了,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程立和向记者演示飞机铐。 程发根说,他被要求跪在地上,左手从左后下方往上、右手从右上方往下,将两只手在后背铐在一起,“他们说这是飞机铐”。 他称,自己还经历了“悬空吊”:被悬空吊在人字梯上,来回荡秋千,审讯人员在他所戴的脚镣上放砖头,站在上面踩。审讯人员还用打火机烧程发根的腋毛,烫他的身体,不时对其殴打。 “你要是死了,我们就说你畏罪自杀”,承受不住的程发根想咬舌自尽,但被审讯人员发现,将程发根的袜子及矿泉水瓶塞到他嘴里。 经历过折磨之后,程发根心想,自己不能死,要坚持活着见到家人,告诉他们自己是被冤枉的。在这种情况下,程发根根据审讯人员的提示“讲述”杀人经过。 程发根清楚得记得,警方问及杀死郝强所使用的工具时,审讯人员指着地上,程发根看到了砖头,便回答说用砖头将人砸死的,结果遭到殴打、被拳打脚踢。程发根又往地上看了一眼,看到还有一根绳子,便说是用绳子勒死的,这次审讯人员没有动手,“这是他们想听到的答案”。就这样,反反复复,直到6月6日上午,程发根完成了第一份审问笔录,并进行了录像。 审讯完后,程发根的手腕淌着血水,手指肿胀,无法握笔,审讯人员将其手攥紧,在笔录上签了字,按手印时,又将其手指掰直,程发根称。 在被带去指认分尸现场时,程发根不自觉地往登高山的方向走,结果遭到恐吓,“找死啊”。之后,程发根被拖着往另一个方向走。 “往下指,不要动”,程发根称,当走到有一堆沙子的地方时,办案人员将他的胳膊抬起,并进行拍照。指认抛尸地点的时候,程发根被直接带到了新平路,告诉他这里就是抛尸地点。 指认完现场,程发根被送往乐平市看守所。在门口,他看到了来找他的弟弟程发龙,“发龙,他们冤枉我杀死了绿宝超市老板”,但随即被拖走。 进入看守所后,程发根被要求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以上我看过,属实”。在看守所,程发根发高烧,脸也肿了,嘴里吐血泡。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