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张女士曾向西城法院申请丈夫仲加杰宣告失踪。2013年2月,西城法院判决宣告仲加杰失踪,申请人张女士为失踪人仲加杰的财产代管人。 但2013年12月,西城法院裁定该案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法院查明,2012年10月,西城警方福绥境派出所出具证明,仲加杰于1997年至1998年利用职务之便,将应付公司款80万美元汇至香港大福财务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分公司的账户内,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院批捕,但该人已潜逃,检察院已上网追逃,至此案审理时,仍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属于涉嫌犯罪,且已潜逃,仍在追捕期间,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故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张女士起诉。 红通犯判决 红通犯挪公款 终审判10年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仲加杰出生于北京,父母、哥哥、姐姐均清华毕业,父母早年移居美国。 1989年,从清华大学毕业的仲加杰进入五金公司工作,后被派香港分公司担任业务经理,主要责任是促成钢铁代理买卖业务。 仲加杰归案后在庭审时称,他到香港后,刚开始炒股赚了几百万,2000年初,他任期届满即将回内地,但股票亏损严重,因害怕挪用公款一事案发就辞职了。他清理了存款和股票账户资产,atv,约有90万港币,他将其中60万港币转给朋友陈某帮他买股票。“当时觉得能够涨回来,还钱给公司。当时想到要面临刑罚,一时间接受不了,于是带着30万港币逃亡。” 仲加杰到了贵阳后租了民房,30万港币花光后,便靠帮人打网络游戏维持生计。逃亡十几年间,他没有与家人联系。 2014年,他在网上看到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决定自首,后来向市检第一分院反贪局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仲加杰说,他在北京的房产中自己的份额可以赔给公司,除了这套房子,他没有别的财产了。 据悉,一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仲加杰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仲加杰不服上诉,被市高院驳回。 文/法制晚报 记者 唐宁 编辑/吴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