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一篇题为《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的论文指出,2007年以来,枪支鉴定临界值大幅度地降低到接近原有标准的十分之一左右,这一变化是近些年来不少涉枪案件中,当事人坚称是“玩具枪”而司法机关却认定为“枪支”予以刑事追诉的分歧根源。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认为,赵春华一案,关键点在于“我们国家对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定义标准非常低”。 余超认为,“如果机械司法确实可以这么判,但是,老太显然持有并非出于恶意,也没有去用来暴力犯罪,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不能用过低的标准沾边就是犯罪。” 对于天津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认定的赵春华等“持有”枪支的事实,余超表示,这个就是“严格性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具体在司法实践中还是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手段和方法、结果和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不起诉,在法院阶段也可以依据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专项“治枪行动” 至今搞不懂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的摊主们,纷纷将这一结果归结为“命不好”。 赵辉父母说,赵辉去年9月才接手这个射击摊,总共摆了29天。10月11日他因为去参加朋友婚礼没出摊。12日出摊就被抓住,而其他有几家摆摊的,平时都出摊,10月12日那天没有出摊,躲过去了。 李晋也觉得自己冤,“我只是去帮忙的”,他工作的一个企业那时刚破产,一个摆射击摊的哥们儿刚好缺人,让他去盯几天。他也将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起诉。 其他的摊主,张艳清干了不到半年、赵春华干了两个月。 在鸿顺里街道办一位管理人员看来,这一切也许真的只是多重因素的巧合。 2015年1月,河北区发布《街道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目录》,之前的街道管理方式发生了改变,“原来街道管理归城管,这之后具体执行方归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也从原来的区里下到了每个街道。” 这个变动带来的结果是,执法大队开展了为期将近一年的街道治理行动,行动覆盖整个河北区。 “原来大悲院码头附近有不少气球射击摊,我也见到过,但是经过1年的治理,整个河北区的小摊小贩几乎很难见到了。”街道办负责人说。他推测,当时那一批气球射击摊主因为他们的严格清理摊贩行动,不少都转卖了气球摊。 相应的,到了2016年赵春华、赵辉、张艳清、王行权等人陆续接手。 今年1月3日,律师徐昕第一次申请会见赵春华,从看守所出来时感慨,“哎呀,她真的是,才51岁,脸上都是皱纹,黑发中夹杂着银丝,起码见到她时,看起来像个老太太。” 徐昕说,赵春华一度准备“认命”。觉得早点去服刑、好好表现、争取早日获释才是正道。 徐昕告诉新京报记者,赵春华也说自己冤,“如果不让摆,告诉我们一声,我肯定不会再摆。” 天津市公安局官方信息显示,2016年6月,天津市开展“治理枪患”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行动期限是6月至年底,目的是为了保障2016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和2017年天津全运会的治安。 行动进行一个月时,官方通报称,截至当年7月20日左右,共破获涉枪案件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名,收缴枪支和仿真枪261支。 赵春华告诉徐昕,她没听说“治枪患”。 在赵春华等人摆摊的李公祠大街,一些接受采访的摊贩表示,确实没有人收到过有关“治枪患”的任何通知。 摊贩们说,他们平时打交道最多的是街道执法大队,但执法大队也没有说过射击摊上的用枪违法。 天津警方对此的说法是:“学习法律是人人都应该做到的。” 也有网友质疑警方是为完成任务量而突击检查。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我们执行的是法律。”河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当时在治理枪患,查扣社会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枪支,只要发现,肯定打击处理。” 律师欲无罪辩护 1月2日晚十点,天津之眼下面,卖灯光头饰的小商贩躲在一处建筑背面。 “听说今晚合法摆摊时间是十点半。”她说。在小摊贩们看来的“合法时间”,是指负责该区管理人员的最晚下班时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