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济宁中院审理认为,山东省政府涉案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行政行为,而原行政行为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故复议决定亦应予以撤销。 2016年11月10日,济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济宁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出嫁外村(外地)在本村未销户的出嫁女及其子女不参与分房”的内容;撤销山东省政府鲁政复决字(2016)17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杨力向澎湃新闻表示,济宁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后,因不满“出嫁女不参与分房”有关规定而起诉政府的,仅他代理的案件就有11起,“除汤女士同时起诉省政府及市政府外,其余10人仅起诉了济宁市政府,这些案件均已胜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