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说,网民可以通过手机摄像或天网固定证据,对没有核实的线索不能轻易作为处罚的依据。 1月3日,南昌市法制办一工作人员则回应说:暂未收到相关征求意见的函件,不好作出答复,南昌市交管局可根据具体职责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据南昌市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南昌市交管局无权制定规章,只能在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规范性文件。 在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肖萍看来,南昌市交管局实行有奖举报可能会起到一定效果,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她并不完全赞同。 肖萍认为,文件所列前6项,她不赞同有奖举报,因为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有诸多细节上的要求,不一定能够完成,且这些照片只能作为线索,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很多行为要不无法查证属实,要不就耗费有关部门大量时间精力,时间久了市民也不愿参加这样的有奖活动,广州等地2004年的经验教训证明这并不是好的举措。 “文件所列7-12项有些不需要现场的照片,有关部门可以事后调查、核实的事项,可以鼓励有奖举报,让大家在全民参与监督守法的前提下,变成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肖萍说,同时建议加大投入,增加电子监控设备,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逃。 1月4日,而知名律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表示,交警可以使用举报线索,群众举报用的视频,照片也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但必须要经过一个取证程序,并保证取证程序合法,内容也必须经查证属实。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