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料显示,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成立之初,该公司股东吴晓清持有股份40%,何柏义持有股份60%。2011年10月8日,松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吴晓清将所持有公司40%的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蔡绍堤,何柏义将其所持有的11%的股份以220万元转让给蔡绍堤,转让后,蔡绍堤持有公司股份51%,何柏义占公司股份49%。 2011年12月30日,松柏公司竞得了进贤县半岛豪园西侧面积为55.0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为上述土地使用权办证过程中,股份有限公司需多缴纳各种税费。”12月27日,何柏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为了减少土地运作成本,松柏公司的工商信息2012 年5月名义上变更成蔡绍堤的独资公司。 何柏义提供的一份蔡绍堤与何柏义签订的合作协议显示,蔡绍堤可以用独资公司竞拍半岛豪园西侧总面积118亩的剩余土地(约63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独资公司只为办证减轻税费使用。办证完后,独资公司立即重新恢复为蔡绍堤和何柏义双方原股权不变的股份公司。 这份协议签订的时间是2012年5月18日。协议签订时,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汤水龙在场见证。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显示,对于蔡绍堤与何柏义签订这份合作协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蔡绍堤与何柏义签订的《合作协议》。 南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查明,2012年5月21日,松柏公司变更为蔡绍堤占股100%的独资公司。同年11月16日,蔡绍堤又与吴晓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何柏义将其持有的松柏公司49%股权,以980万元转让给妻子吴晓清。2012年11月28日,松柏公司股权变更为蔡绍堤占股51%,吴晓清持股49%。之后,松柏公司股权又进行了两次变更,最新的工商信息显示,吴晓清占股80.01%,蔡绍堤持股19.99%。蔡绍堤称,以上所有股权转让均未给付对价。 何柏义说,atv,就在松柏公司变更为独资公司期间,胡永文与蔡绍堤签订了上述《合作协议书》。 蔡绍堤与胡永文签订的上述《合作协议书》显示,2012年9月6日,胡永文与时任松柏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绍堤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松柏公司名下进贤县青岚湖畔的半岛豪园西侧英伦壹品项目,胡永文出资2124万元,拥有松柏公司英伦壹品项目20%权益。合同签订后,胡永文支付了投资款2124万元,并另行支付了英伦壹品项目300万启动资金。 一名在职科级干部怎么会有上千万巨资呢? 澎湃新闻记者掌握的上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胡永文在法院询问笔录中承认,2400多万元投资款均是胡小燕个人所有,其只是接受胡小燕的委托处理相关事宜。 当地多名接近胡永文的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胡小燕系胡永文的姐姐。 在职还是离职 在签订上述《合作协议书》时,胡永文还是进贤县在职领导干部,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合作协议书》中,胡永文要求拥有松柏公司开发“英伦壹品”118亩地产项目的20%股权收益,并未要求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松柏公司20%股权。 蔡绍堤与胡永文签订的上述《合作协议书》显示,蔡绍堤继续持有(继续持续持有并且以自己的名义继续持续持有)松柏公司的股权,拥有股权的全部权能。在蔡绍堤与胡永文之间,该项目除依约归属的前述比例的收益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仍然归属于蔡绍堤,公司每月提供报表给胡永文。“各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何柏义认为,胡永文与蔡绍堤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只是蔡绍堤帮胡永文代持的“暗股”,胡永文诉求20%股权收益也只能找蔡绍堤主张,与松柏公司无关。 对于“在职经商”的质疑,近日,胡永文在电话中回应《中国商报》时说:“我在2012年就已经离职了,我都向单位说明了,你们媒体可以调查。我跟蔡绍堤签署的就是合作协议,不是放高利贷。” 进贤县的官方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胡永文曾担任进贤县城管局客运办主任。2014年1月公布的进贤县官方信息还显示,胡永文担任进贤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进贤县创建办”)主任。 进贤县政府办公室一位不愿具名的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进贤县创建办是正科级单位,胡永文担任进贤县创建办主任时,是正科级干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