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专车第一案”宣判现场。律师供图
2015年4月15日,“专车第一案”庭审结束后,原告陈超接受采访。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专车第一案’开庭 没谈专车合法性”追踪 去年1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陈超在缴纳2万元罚款后将车提出,此后他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简称济南运管中心)撤销该处罚。这起在互联网约车时代到来后,伴随着网约车法律地位变化而延期宣判四次的案件,引发多个行业的关注,被称为“专车第一案”。 经过历时近两年的审理,“专车第一案”昨天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一审宣判:撤销被告济南运管中心去年2月13日对陈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专车诞生半年现“全国首案” 2014年7月和8月,当时尚未合并的快的和滴滴公司相继推出一号专车和滴滴专车服务。2015年1月7日,济南私家车司机陈超因使用滴滴专车软件送客,被济南运管中心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元。当天也是济南全面打击“黑车”的第二天。在打击黑车行动期间,济南运管中心宣称对所有专车都将按黑车查处,一经查实,将处以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陈超对此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济南运管中心开出的“罚单”。陈超认为,运管中心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侵害。 去年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这起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此,全国“专车第一案”在济南诞生。从网约车服务问世到第一起处罚诉讼发生,期间大概是半年时间。 同年4月15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并未涉及“专车是否合法”这一问题。 法院认定运管中心处罚不当 昨天下午,这起案件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宣判。陈超本人并未到现场,代理律师李文谦到庭听候判决。 “当一项新技术或新商业模式出现时,基于竞争理念和公共政策的考虑,不能一概将其排斥于市场之外,否则经济发展就会渐渐缓慢直至最后停滞不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网约车这种客运服务的新业态,作为共享经济产物,其运营有助于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运输服务供需时空匹配的冲突,有助于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判决指出,陈超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但虑及网约车这种共享经济新业态的特殊背景,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时,虽然济南运管中心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但陈超在本案所涉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中仅具体实施了其中的部分行为,在现有证据下,济南运管中心将本案行政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全部归责于陈超,并对其个人作出了较重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和数额畸重,atv,存在明显不当。 此外,本案中,济南运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载明原告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具体情节等事项,j2直播,据此也应当予以撤销。 追访 陈超:不再开专车 空闲时开顺风车 宣判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了当事人陈超,陈超表示,对案件结果挺满意,之前的罚款滴滴公司也已经解决了。事发后不久,自己就已经不再开专车了。 “这个事情对我开专车多少还有些影响的。”陈超说,自己还是考虑以工作为主,所以退出了专车大军,官司了结后,也不准备从事专车业务了,“现在对专车司机的时间逐渐有要求了,我可能在时间上完成不了”,但陈超说,自己还会在空闲时间继续当顺风车司机。 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表示,法院判决不仅从法律层面,也从政策层面对网约车的地位问题进行了解读,对以后此类案件将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回顾 “专车第一案”先后四次延期宣判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审理后,经历了四次延期宣判,在此过程中,各方始终在就网约车合法性的问题进行“博弈”。 第一次延期宣判:2015年6月17日 原因:政策环境尚不成熟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