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还发微博造谣污蔑张海迪、著名主持人杨澜等。“秦火火”承认,2011年以来,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他还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志晖无视国法,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系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被告人秦志晖在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对国家机关产生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