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中院利用远程视频审理了两起减刑假释案件,服刑人员通过屏幕“出庭”。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天上午,atv直播,位于石景山区的北京一中院内,随着一声法锤声响,审判长宣布延庆监狱报送的服刑人员张某、高某减刑案件庭审开始,但两名被告人并不在法庭内,庭审程式全部通过视频完成。 2014年起,最高院要求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但是,北京的监狱却大部分位于六环以外甚至更远的地区,法官们往返一次在交通上花费的时间往往在4到5小时左右,基于此种情况,本市法院开始启用远程视频技术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据了解,一中院采用远程视频技术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个月来,共开庭审案30余次,以每次往返路途用时4.5小时计算,这些案件共节省了法官们近20个工作日的时间。 服刑人员屏幕“亮相” 昨天上午,两起减刑假释案件在一中院开庭审理。与以往的法庭不同,今天的法庭有合议庭、检方的席位,却唯独没有被告人的位置,取而代之的是几块显示屏幕,屏幕的那头是延庆监狱内法庭的实时场景。 “提罪犯张某到庭!”身在一中院的审判长一声令下,法庭内大荧幕上显示张某被带进监狱法庭被告人座位上。今年46岁的张某,原是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小汤山水务站站长。张某曾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好处费8万余元,又将其私自收取的某公司上交的水资源费10万余元予以侵吞。 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张某2012年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5年,因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张某获减刑11个月。此次,因再次获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延庆监狱提出对张某减刑1年的建议。 “在这4年的改造生活中,我每天积极参加改造活动,主要负责在食堂做主食。”屏幕中的张某对法官说,“我想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家人身边。” 视频开庭的庭审程序仍旧是按部就班:张某通过视频接受检察官的讯问,随后监狱代表向法庭出示证据、干警和张某的狱友作为证人出庭证实他在狱中的表现。整个审理持续30分钟左右。 同监区犯人“出镜”作证 张某的审理结束后,另一名罪犯高某出现在大屏幕上。高某在2013至2014年间多次盗窃养殖场内的饲料和犬,后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5年1月判决生效后,其在延庆监狱服刑。今年12月,延庆监狱以高某获得监狱嘉奖奖励为由,提出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 法庭上,高某表示自己在监区负责种菜和护理病犯,监狱代表认为,鉴于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罪伏法,积极改造,财产刑已经履行完毕,故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对其减刑。庭上,监狱代表申请证人洪某出庭作证,洪某和高某在同一监区服刑,并在同一个劳动小组。在屏幕中的洪某证明高某在劳动期间积极肯干,乐于助人。高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还将继续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法庭将对两起案件择期宣判。 亮点 远程视频审案 不用奔波还能审得“明白”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规定了对六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开庭审。统计显示,自2014年至今,一中院共开庭审理减刑案件1131件,提讯假释罪犯278件次。 但由于减刑、假释审判工作的对象都是狱内罪犯,长期以来此类案件都是审判人员前往各监狱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往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据统计,2015年至今,审监庭每年有50余件案件需要赴北京市延庆监狱开庭或提讯审理,分别占到该庭开庭案件数量的20%和提讯案件数量的35%。以延庆监狱为例,往返路程近200公里,在路上花费4、5个小时基本就是常态。”一中院审监庭庭长徐庆斌介绍,遇有雨雪或大雾天气,往返路程所花费的时间较平常又大为增加,审理案件的大量时间花费在了往返路途中,在途时间与案件开庭时间基本达到一比一,大大降低了审判效率,提高了司法成本,加重了法官的工作负担。同时,各监狱的监管制度较为严格,群众无法到现场旁听庭审过程,不利于案件审判的公开透明。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一中院的远程法庭于2016年5月开始实施建设,在延庆监狱的支持下,于7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一中院使用远程视频5个月来,进行开庭、提讯等审判活动30余次。记者以地处石景山的一中院到延庆监狱往返一次4.5小时计算,30余次庭审省掉了以8小时工作时长为基准的近2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