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湟:就是根据车厢和座位的数量,然后乘以两种价格的差价,大致算出来的。如果要科学计算,那么计算方式太复杂了。这个数字肯定是不准确的,但是表明一种态度。 “我准备坚持到底” 新京报:诉求是什么? 张湟:个人没有什么诉求,涉及公共利益这块的,希望铁路方面能够就这个差价的问题,有一个公开的解释,如果多收了,该退钱退钱。 新京报:提起诉讼之后,生活有什么变化? 张湟:更忙了。平时要照顾生意,然后又要法院超市之间两头跑,所以事情很多,经常忙不过来。 新京报:家人能理解吗? 张湟:不能理解,觉得我多管闲事嘛!但是在我看来,别人都太冷漠了,只管自己的事情,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就是热心。 新京报:这次起诉被驳回了,未来有什么打算? 张湟:我准备坚持到底。这一级法院不行,接着往上一级提起诉讼。可能会考虑请一个律师。 追问 为何会出现“一路两价”? 合资铁路基础票价高于国资票价,但乘车体验无区别 记者以乘客身份,向12306的广州地区客服进行了咨询。对方宣称,价格的差异,主要是由行驶线路不一样造成的。合资的线路,票价普遍高于国资投入的线路。以K9093列车和K585列车为例,两辆列车行驶线路不同,走地方合资线路的火车(K9093)票价,要贵于走国资铁路的火车(K585)票价。但对于旅客来说,乘车体验并无具体区别。“广东的合资铁路比较多,这种相同起始点与相同终点,但票价不同的现象会存在,其他省份就不一定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普通列车票价,主要由基本票价、附加票价和附加费组成。其中,基本票价为基础票价(即普通慢车硬座票价)、软座客票(基础票价的2倍)及保险费。而附加票价包括加快票价(K或T字母开头列车)、空调票价及卧铺票价。此外,基础票价又受到里程、线路的影响。 为何“公益诉讼”被驳回? 律师称消费个体不具备主体资格 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看来,具体到本案中,张湟认为广铁乱收费,使得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应属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可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即“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tv,而张湟作为消费者个体,不具备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在此种情形下,张湟还能否提起诉讼?王优银认为,除了公益诉讼,张湟可通过普通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因同物不同价导致自己受到部分损害、要求广铁公司返回多余收益”这样的要求。 “但诉讼胜败不关键,如能促进铁路部门公开票价调节的操作机制,即是胜利。”王优银说。 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武琳悦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