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苏某兴(左)说,木材就是在这泥坑挖到的。
近日,有网友在北流一家网站发帖称,沙垌镇一村民在地里挖到一根金丝楠木,经上海一家名贵木材鉴定中心鉴别,“此物价值600万元人民币。”此事是否属实?12月15日,记者前往实地采访,村民挖到“宝”之事早已在村里传开,但当事村民却三缄其口,承认挖到木材,“价值没高得这么离谱,不知是什么木材”。 12月6日上午,网友“苍龙”在铜州网发帖称,沙桐(注:应为“垌”)一村民从地下挖出一根黑色金丝楠木,目测有4米多长,atv,直径30厘米。如果这根金丝楠木由专家鉴定,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这村民要发达了。 13日下午,网友“水榕树”跟帖:“村民从土里意外挖出黑色金丝楠木后,连夜把宝物运往上海宝贵木材鉴定中心,鉴定中心给出的结论是,此物价值连城,价值600万元人民币。”昨日上午,在沙垌镇居民林先生带路下,记者找到网传挖到“宝”的沙垌村村民苏某兴家。今年70多岁的他,正在自家后屋喂猪,见到记者,连忙停下手上的活,招呼记者进他家院子。 “我儿子、孙子都出去了,就我一个人在家。”苏某兴说。问及金丝楠木一事,他连忙摇头说“冇系果(当地方言,即没有这回事)”。经不住其他村民的追问,苏某兴这才道出:木材是在他家另外一处房子旁挖出来的。随后,苏某兴带记者来到数百米外一栋二层高毛坯房。这是2014年春建的房子,尚未装修,一楼门口用木板挡住。房屋一侧空地有两个泥坑,苏某兴说,木材就是从坑里挖出来的。建房时,工人挖地基、打桩,发现地里有一根木材,阻碍施工,便把它挖出。他们把木材放在屋外,任由日晒雨淋。最近,他的孙子带朋友回来,发现这根木“与众不同,觉得可能是个‘宝’。”他的孙子运去鉴定,至于结果怎样,开奖,是不是网传的“金丝楠木”,是否值600万元,他全然不知。对网传一事,苏某兴连斥离谱:“山上所种的木都要比他家挖出的这根木值钱。”记者问其孙子的联系电话,苏某兴表示没有。 走访:村民津津乐道,村干部称不知情 由于苏某兴不愿多谈,记者随后在村里四处打听,苏某兴家挖到“宝”一事,为不少村民所津津乐道。 “可能担心政府知道了要上交国家吧,所以不承认有这回事。”一村民告诉记者,刚开始苏某兴家挖到的只是一根小枝丫,几十厘米长,拳头般大小。他的孙子听从别人的建议拿去鉴定,发现木材很值钱,并卖出高价。然后继续开挖,结果挖出一根大木材,当时很多村民在现场围观。苏某兴家人连夜将木材运走,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不过,村民这番说法没有得到苏某兴及其家人的证实。沙垌村一名村干部表示,该村有六七千人口,要处理的事情较多,并不知道苏某兴家挖到金丝楠木一事。知道的话,他会及时上报政府。 据了解,金丝楠木在中国有34种,常见的有闽楠、白楠、紫楠、桢楠、利川楠等。金丝楠木性稳定,不翘不裂,经久耐用;加上它性温和、冬暖夏凉,香气清新宜人。历史上金丝楠木专用于皇家宫殿、少数寺庙的建筑和家具,帝王龙椅宝座也要选用优质楠木制作。金丝楠阴沉木因稀少,较新料金丝楠木更加珍贵。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几年在四川省崇州、什邡、南充等地发现的大型乌木等珍贵木材,基本上由当地政府收归国有。 苏某兴家挖到的,如是金丝楠木,是归其所有还是应上交国家?对此,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1987年起施行的《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如果村民挖到的木材经鉴定属珍贵物品,若有证据确认是有人所埋,则由所埋的物主处理,反之,则视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或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当然,政府应对上交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记者 陈君铭) 乌木 金丝楠 沉香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