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很坚强的一个人,不可能自杀。”吕先生说,老丈人的过世其实妻子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已经陆陆续续拖了一年,不会悲伤到要自杀的地步,“她父亲的医疗费用很大一部分都能报销,她自己凭借努力做到了银行的部门经理的职位,收入也不错,不存在经济压力的问题。” 吕先生回忆说,11月30日一早,两人开开心心地去领了结婚证,午饭时还在计划着之后几天要做的事情。 “我们约着周末去见我父母,去看看婚礼举行的酒店,去婚博会逛逛,要做的事情好多,我们都排上了计划,甚至订好了明年婚礼的日期,11月12日。”吕先生说着说着,沉默了,伴随着一声深深的叹气。 闺蜜章小姐也说,出事前夕,戴晓君还向她聊起了自己的婚礼,畅想着婚礼会办成什么样子,“她是个很坚强的人,虽然父亲的离世对她有一定的打击,但绝对不会有自杀倾向。她还有妈妈,还有刚结婚的丈夫,atv,生活正在朝着美好的方向行进,她怎么舍得放弃呢?” 不过,戴晓君的朋友Demi另有说法。 Demi正是11月30日曾前往银行寻找戴晓君的朋友之一。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事发当天确实觉得戴晓君的精神状态不好,担心她会出事。 “她上午领完证后,就开始说话不正常了,她一直说很无措,不知道怎么办,脑子是乱的。”Demi说,与另一朋友在当天下午4点赶到银行想找戴晓君谈心,可兜了一圈都没找到人影,电话短信都不回,只能在她的座位上等她,“5点左右,警察就来了。” 她父亲在世前曾表示想看到她结婚,她当时犹豫了,以至父亲有生之年没有等到,她很自责。后来,母亲身体、精神状态也不好,她害怕也让母亲失望,最后就妥协了,在父亲过世刚满一个月时就去领了结婚证。”Demi称,戴晓君出事前的几天精神压力非常大,一方面父亲刚刚过世,另一方面家里催促她赶紧结婚,她并没有准备好。 Demi说,担心她出事,但还是出事了。 工伤? 洪先生称,在戴晓君坠亡当天,银行负责人向他表态:尽量给戴晓君报工伤,或者尽量往这上面靠。可是,在12月4日戴晓君遗体火化之后,他再对银行负责人提及工伤,银行的负责人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12月9日,银行负责人联系戴晓君的家人在单位协商。戴晓君的家人认为:戴晓君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意外坠楼死亡,应当属于工伤。“银行却说,这个是个人行为,是她(戴晓君)私自进入会议室,私自去拉窗户,不是银行的责任,不属于工伤的范畴。”洪先生说。 他透露,银行暗示他们戴晓君的高坠是自杀,只愿意承担抚恤金,死亡补助、贫困补助等8万元左右的赔偿,“自杀要讲证据的,她又没有留下遗嘱,早上开开心心地刚刚结婚,没有理由自杀。” 据洪先生称,他几次询问是否认定为工伤,银行都回避这个问题,“我们现在不是谈钱的问题,我们是想要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我外甥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到底是如何死亡的,要给我们一个交代。” 戴晓君农行上海闸北支行相关负责人王某认为,种种迹象表明戴晓君的高空坠亡不能算作工伤,因此无法向社保机构申请。 “虽然戴晓君的坠亡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但是我们没有发现待在会议室里做的这件事情是跟工作有关,不能算工伤。而申请工伤,我们单位是需要提供材料敲公章的,如果我们捏造事实,我们就是犯罪。”王某说,银行合计下来,总共能给戴晓君家属支付的钱款包括工会补助、丧葬费、未发的奖金等,共计近10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一起突发事件中,从客观条件来看,戴晓君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亡,但对于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和家属产生了分歧。 对此,上海市律协劳动法委员会主任、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敬波律师表示,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伤害事故,原则上认定工伤;如果企业否认是工伤,那么企业有义务进行举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