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生的学生受伤害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该事件的发生,我们深深自责;对该事件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伤害,我们深表歉意。经过学校认真核查,现将截至目前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经过 学校在调查该事件的过程中,调取了事发前后楼道内监控录像(厕所内没有监控)。监控显示:2016年11月24日上午10时03分10秒,明明(化名,即受到伤害的同学)从教室出来进入厕所。03分17秒至18秒,军军(化名)同学和亮亮(化名)同学从操场进楼后相继进入厕所,03分47秒至48秒,军军和亮亮一前一后跑出了厕所回到教室。04分22秒,明明从厕所出来回到教室,在楼道里边走边用袖子擦着额头。整个过程,明明在厕所里的时间为1分12秒,亮亮和军军在厕所里待了30秒,明明是在其他两人离开厕所后34秒走出厕所的。 明明在事后的11月25日至12月1日均按时到校上课,12月2日经明明父亲请病假后未再到校。 学校在调查中,得到当事学生的如下描述: 明明说:当时他站在厕所的一个隔间里面,亮亮进厕所后看见他,就从隔壁的隔间拿起垃圾筐扔了一下,正好扣在自己的头上。之后,他在厕所的洗手池洗了洗,就出来了。 亮亮说:他和军军去厕所,看到明明在上厕所,atv,就想逗逗他,把一个垃圾筐从隔壁扔进了明明所在的隔间里面,看都没看,就跑出去了。 军军说:自己只是开玩笑说要打开门看看,并没有实际开门,也没有参与扔垃圾筐的事,但是乐来着,自己事后也觉得亮亮做得有些过分。 二、事件发生后学校所做的工作 事件发生后,学校一直在做相关家长工作。调解过程中,明明的家长坚持要求学校认定亮亮、军军的行为是校园欺凌行为并记录在案,且书面提出四项诉求(以下为原文): 1.将施暴者亮亮、军军的行为定性,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2.保护明明在校期间的身心安全,不因受害者身份遭到二度伤害。 3.要求亮亮、军军家长进行诚恳的书面道歉,在校领导面前、三个孩子均在场的情况下宣读道歉书,保证这两个孩子不再对我们进行霸凌侵害,拒绝口头和敷衍的态度。 4.明明因此事已经造成心理创伤,需要进行专业的儿童心理干预,军军、亮亮家长需承担此部分治疗费用的权利。 为此,学校与三位同学的家长就上述诉求反复进行沟通,亮亮和妈妈向明明及其父母当面致歉,军军的家长也对孩子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教育,直播,但亮亮和军军的家长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行为,更不是施暴行为,故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经学校多方调查、了解,明明和亮亮、军军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我们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在明明请假期间,班主任老师每天询问孩子情况,并告知学习进度及记事。老师和校领导多次提出到明明家看望孩子并与家长沟通,但均被家长以各种原由推托。 从事件发生至今,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做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和老师全程参与了调查、调解和学生教育引导等工作。 通过此事件,我们将汲取教训,以此为鉴,本着认真理性、客观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同时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开展心理辅导,组织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师生互动、同伴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爱的同学关系,让每一位孩子在我们的校园里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016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