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选择投票方式的时候,也会适当调整投票占比赛分数的比例。”广东某高校社团的负责人最近组织了一次十佳评选活动,她认为,把投票作为“考量知名度的指标之一,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 但章均却认为,连参选对象基本情况都无法了解的投票,“不再能真实反映民意”。“以前投票都是充分了解每一个参赛作品或者参赛人选的情况才会作出决定,如今往往只有一个名称,甚至一个编码。”他说,投票本身是一种仪式,结果现在却成了形式,“任何和拉票挂钩的活动,都有主办方的懒政思维存在,把选择权完全交给虚拟的‘票’”。 “购买人工票,是一种民事行为,购买人和出卖人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柯立坤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背了《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同时,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购买人和出卖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利益,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对此,今年年初,北京市人大代表孟凡曾提出《关于加强对网络、微信投票管理的建议》,认为选举单位在举办微信投票前应评估必要性、公平性和代表性,同时也要制定严格的投票规则,监察投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 更让章均困惑的,是各种活动的“投票化”,“现在但凡是活动,主办方都要‘造’出一个投票环节,没有投票的活动似乎已经过时了。”学生干部出身的她也举办过不少活动,但一直都坚持“活动办好才是关键”,“活动有没有传递正能量?有没有彰显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这才是举办活动的意义。” 云南某高校某自媒体已经连续多次举办“团结班级”活动,有知情人士透露:“每次投票数为第一的班级能获得1000元奖金,虽然钱是公众号运营者自己出的,但他们收获的东西更多。”据悉,“团结班级”第一次举办时,该公众号就最终收获了近6000名粉丝。 “一个刚开始运营的公众号,没什么突出的特色但又想快速涨粉,投票是必由之路。”李奇说,在今年5月之前,微信公众号发起的“投票”活动,开奖,运营者可以选择“所有人可以投”或者“关注此号的人可以投”,“大多数需要关注才可以投票的活动,其实就是吸引关注。”但5月之后,微信取消了“必须先关注才可以投票”的限制。 事实上,在新媒体圈,靠投票增加公众号粉丝已经不算什么秘密。 李奇表示,投票涨粉其实也是一种无奈:“现在不少人都想在新媒体行当里搞内容创业,但搞的人多了,粉丝们的品位也不断提高了。”据李奇介绍,两年前,自己在大学校园做公众号,没使用过投票的方式,只推了几期学生感兴趣的话题,一个学期粉丝就涨了8000人,“你现在只靠互相转发、关注,想短时间内涨8000人,实在太困难了”。 “按理说主办方投票是为了涨粉,而如今不仅涨粉快,掉粉也快。”李奇曾经为某个公众号策划过一次投票活动,直播,但该公众号推文的质量一直不行,结果没到3天,涨了的2000名粉丝,就流失了200人。“说到底,投票在某些层面上只是一种营销方式,不能为了投票而投票。公众号自身的品质,才是在新媒体时代能走得长远的重要保证。”李奇说。 章均所在的班级最终获得了期待已久的荣誉称号,但章均却说自己“没有一点成就感”,并表示以后还有这样的活动,“说什么都不会再去拉票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文凌 实习生 苏有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