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场办案民警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激动的死者家属也气愤地指责警方:“明明是一起杀人案,还没搞清楚,怎么能放人呢!” 王直在对尸体认真查看后作出了科学的解释:首先,尸体头枕部的这处损伤,表面上看是一条纵行的口子,法医学上叫挫裂创,这个损伤条形的形态,确实比较像棍棒形成的损伤,但用手在损伤处轻轻按一按,就会发现以这个口子为中心,在一个手掌大小的圆形范围内,头皮肿胀并伴有组织挫灭,俗话说就是囊了,这说明这个损伤应该是头部与一个较大的平面接触形成的。 同时在条形创口的两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几处横行的线条状皮下出血,观察后发现,这几处损伤在一起构成的形状,与现场人行道地砖的棱边花纹一致。因此头部的损伤应该是死者倒地、摔跌,枕部与人行道地砖磕碰形成的。 通过触按,发现死者颅骨有一个分布至全颅的崩解性骨折,死者耳道的出血,就是这个骨折延伸到颅底而造成的,这说明死者枕部所遭受的外力十分巨大,一般棍棒一次性打击的力度,是很难形成这样的骨折。 第四幕 腰部淤青 把案件锁定为交通肇事 王直在与办案人交流过程中得知,死者出事前并未饮酒,也没有什么病史,在现场地面没有冰雪的情况下,正常人在正常状态下是怎么会仰面倒地,摔到枕部呢? 在对尸体认真检查时发现,死者的左腰背部有一处大片状的皮肤淤青,王直分析此处也曾遭受过一次外力作用,而且这处淤青没有明确的形态,边缘也没有擦伤,说明作用物体是一个表面比较光滑的钝圆形物体,从淤青的程度看,作用力也十分巨大。 王直还发现,死者外衣的背部虽然沾满了泥土,经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衣物上有明显的擦蹭痕迹,擦蹭处衣物纤维起毛的方向是头侧向脚侧,证明死者倒地背部着地后有一个头前脚后沿身体轴向的前冲位移,这也说明死者遭受的外力是巨大的。 在马路边能够对人体造成产生巨大外力作用的事件,最可能是什么?当然是交通肇事,但本案又不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件,典型的机动车撞击路人致死案件,一般受害人损伤分布广泛,程度明显,尤其胸肋骨、小腿等部位会有骨折之类的严重撞击伤,现场还可能留有刹车痕,甚至机动车碎片,显然这些情况本案都不存在。本案既然头部损伤是倒地摔跌形成,那腰背部的损伤就成了能否认定交通肇事的关键。 王直根据调查发现,现场位于死者回家行进方向的右侧,是背对来车方向,结合腰背部损伤距离地面的高度和对致伤物形态分析,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轿车的反光镜撞击形成。 综合以上分析,还原本案的过程,应该是嫌疑人回家时,在路边背后高速驶过一辆轿车,因躲闪不及,右侧反光镜刮倒了被害人,被害人在巨大冲击力作用下后仰倒地,头部重重地磕在人行道的路面上,导致颅骨骨折、颅脑损伤而死亡。因此这应该是一起“非典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经过法医的复原后,办案部门立即对案发时间段的过往轿车开展侦查,很快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对案件供认不讳。马涛也因此洗脱了嫌疑。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