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有偿服务”,步步有法可依 —— 第五十四集团军某旅依法停止空余房地产租赁的探索实践 王树春何志斌本报记者周远 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项工作关系军地多方利益,政策性强,需要依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稳妥地落实好这一改革任务。 在军队涉及有偿服务的行业中,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数量多、清理难度大。2016年5月,第54集团军某旅被列为全军停止空余房地产租赁试点单位。该旅按照“坚决全面、积极稳妥”的总原则,力求“停止”的每步行动都有法律依据,最终与承租方于10月31日签订法院调解协议。希望这个旅的经历,能对全军部队开展这项工作有所启示。 困境 “停止”一度遭遇“冰火两重天” 经上级审批,这个旅曾在2007年与驻地一家公司签订“以租代建”合作经营协议,随后该公司在营区周边出资建门面房,分租给了79家商户。 今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这项工作正式启动。 听闻这个消息,军地双方都为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作出的这项重大决策点赞。有官兵反映,营门口两侧的门面房经营活跃、道路不畅,影响了部队紧急出动速度;还有官兵说,营区周边商户环绕、人流量大,存在较大的失泄密隐患。营房科助理员鲁鹏告诉记者,碰到火灾隐患高发期自己就提心吊胆,怕门面房出情况。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反映,一些商户违规占道经营,有的内部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就连涉及到的商户们也认为,军队就应该一门心思谋打仗,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可以让部队更加纯洁、更加聚焦主业。 关于停止军队门面房租赁,大家认识到位,可是有的商户却行动迟缓。5月份,该旅成立专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设置宣传栏、分发通知、入户走访、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向商户逐个反复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取得了承租方和商户的理解。但是,主动搬离的商户却不多,而且每家商户都有自己的实际难处。 商户老李刚刚花了二十多万元接手店面,想要一定的经济补偿;一家餐饮公司由于门面较大,短时期内无法找到适合经营的新商铺;还有不少商户子女在商铺附近上学,转学事宜困难重重。承租方也存在很大忧虑,他们在营区周边尚为荒地时便投资了2600多万元建设商铺,租赁项目如果立即被“叫停”,将使其预期收益大大缩水…… 一边是军委战略部署和官兵热切期盼,一边是承租方和分租商户因利益诉求迟迟不愿搬离,“冰火两重天”的状况一度让试点工作办公室人员倍感煎熬:不推进辜负各级信任,推进方法不当容易引发军民纠纷,试点工作似乎走进了“死胡同”。 探索 找到了“停止”的法律依据 在多次协商中,承租方和商户们都表示:我们手里有白纸黑字的合同,部队也要依法行事。 一个“法”字,为该旅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试点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认识到,在巨大的利益诉求面前,单纯依靠政策宣讲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只有拿起法律这把“金钥匙”,才能有效推动试点工作。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具有特殊性,试点工作办公室先后考察多家律师事务所,最终选定一家信誉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处理部队相关案件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为试点工作全程提供法律咨询,确保每步措施、每次协商都于法有据。 该旅和责任律师共同研究了类似案件,调阅了相关法律条文,最终从《合同法》《民法》中找到了相关法律条款:《民法》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月中旬,该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第6条“协议的终止”第4款“因政策变化,双方或一方提供政策依据”,对承租方提起法律诉讼,请求驻地法院终止双方合作经营协议。 同时,他们根据河南省政府和河南省军区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驻豫部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驻地政府召集消防、工商、税务、公安等多个部门,结合营区周边市场整治进行综合执法,对问题隐患及经营乱象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