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侠:11月20日当天郑州的雾霾确实有些严重。站在天桥上看见二七塔朦朦胧胧的,再远一些的高楼根本看不见,而且空气的味道有些呛人。但广场上大部分人都没有戴口罩。我们去超市找防霾口罩,有个华联超市卖的是棉质的保暖口罩。后来去了另一家大超市,在一个角落里看到防霾口罩。 北青报:给市长发公开信有回复吗? 空气侠:截至目前,我们还没收到对公开信的回复。发公开信是我们经常用的社会化倡导方式,公开信不仅邮寄给市长,间接地跟市长建立联系,公众也可以看到信的内容。 北青报:新乡市中院收到诉状后很快就立案了。意外吗? 空气侠:11月30日看到立案通知的时候,确实有些意外。因为根据11月21日当天的情况,工作人员觉得不够立案条件,说我们没有直接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过赔偿申请。我们当时判断法院可能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回复,坚持要把材料交给法院。后来在11月23日,我们又向郑州市政府寄出了索赔口罩费的申请书。我们咨询过律师,他们说这个案子在程序上有些瑕疵。法院工作人员也说法理程序上行不通。但最后立案了,所以有点意外。 北青报:打这场官司形式更像是一次行为艺术? 空气侠:我们当然不是真的在乎那32元的口罩费,更看重的是本案的形式意义。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去督促政府治理雾霾,另一方面,希望能够唤醒大家对空气污染危害的重视。太多人都不把这个当回事儿。连我们这些“受害者”都不去重视,谁又会为我们的权益负责呢? 北青报:你们希望哪个层面的官员出庭? 空气侠:非常希望市长能出庭。最好能够当庭向所有受雾霾危害的普通市民道歉。 北青报:你坚持认为郑州市政府必须对雾霾负责,理由是什么? 空气侠:《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有规定,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环境或大气质量负责。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做到,他们“违法”谁来管?中央环保督察组不可能天天盯着一个地方。毕竟地方环境污染了,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当地的普通人。所以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有义务去督促政府积极治理污染。 北青报:有信心打赢官司吗? 空气侠:赢,或者输,我们不会觉得意外。毕竟我们看重的是案子的意义。 北青报:你们在公开信中建议郑州市设立雾霾赔偿基金,目的是什么? 空气侠:提出这个建议,也是考虑到一旦这起诉讼赢了的话,可能会出现多人向政府索赔口罩费、净化器费用的情况。这对于法院和政府来说都是麻烦事,不如提醒政府提前做好对策,设立雾霾赔偿基金。而且,类似的做法国际上已有先例,比如公害病赔偿基金。而雾霾也是公害病,只是我们国家目前尚无法律对此作出规定。或许,郑州市政府可以开一个先例。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显峰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