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分配”到吉林省吉林市林业局下属单位的退役女兵无意间在档案中发现了十年前的调配证,但证上显示的分配单位不是林业局,而是“吉林铁道技术学院”(全称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因为林业局单位“效益不好”、“没有编制”且离家太远等原因,2005年底从天津警备区司令部退役的宫曼青(化名)从未去那里上班。她和母亲宫燕(化名)称当时被告知“等等消息”。十年间,宫曼青一直再没有出去找过工作。 近日,宫燕告诉澎湃新闻(香港开奖直播),她认为如果不是当时的工作安置出了差错,女儿不会十年没有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按照当时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役义务兵,若服役前未参加工作,均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而宫曼青便符合享受工作安置的上述条件。 宫曼青的档案里为何会留有一份其他单位的调配证?吉林市民政局、林业局,以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人员均对澎湃新闻解释,负责领导早已换了好几届,目前并不清楚情况。 宫曼青和她的家人已向吉林市民政局提出申诉。 11月25日,吉林市民政局安置处施姓处长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对此事正在进行调查,吉林市民政、林业、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也介入协调,“准备给她入编,会妥善安排”。 宫燕在吉林市林业局宫曼青档案中发现的调配证,分配单位一栏写着“吉林铁道技术学院”。 写着其他单位名字的调配证 据宫曼青的母亲宫燕回忆,2015年底,看到女儿的情绪越来越差,她再次来到吉林市林业局与工作人员协调女儿的工作安置。 吉林市林业局人事部门的许姓主任告诉澎湃新闻,林业局当时曾准备再次给宫曼青安置工作。协调过程中,林业局工作人员和宫燕无意间在宫曼青的档案中发现一张写着“吉林铁道技术学院”的调配证。 该调配证显示,根据国家关于安置城镇退伍军人的政策,经审查,同意其分配到“吉林铁道技术学院”工作,落款单位是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为吉林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然而,吊诡的是,宫曼青的档案却在吉林市林业局放了十来年。 宫曼青称,2003年底,她进入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成为一名义务兵话务员。两年后的2005年底,她退役回到家乡吉林省吉林市。 据她回忆,2006年,自己曾参加过一次退役士兵考试,考试将作为工作安置的综合测评项之一。 2007年底,宫曼青接到吉林市林业局的电话,通知她到林业局来报到。据宫曼青回忆,报到时给她分配的单位是林业局的一家下属单位——上营森林经营局林场。 宫燕认为,发现其他单位的调配证,意味着给女儿当时的工作安置出了差错,“坑了自己的孩子”。 近日,针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具体流程,澎湃新闻分别咨询了吉林市民政局安置处、林业局人事部门、吉林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 根据上述部门的介绍,手续办理期间,士兵个人并不会接触任何材料。具体来说,对于符合工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民政局安置处会向接收单位开具安置介绍信,随后,接收单位在人社部门为士兵办理调配证,atv,而办理好的调配证应由接收单位妥善保管。 11月24日,民政局安置处一位施姓处长介绍,即便出现工作调整,按照规定,应在调配证等材料从原单位退回安置处后,再重启安置程序。 也就是说,在林业局档案中发现其他单位的调配证,是不正常的现象。 施姓处长表示,相关部门目前对此事正在进行调查。另外,吉林市民政、林业、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也已介入协调。 “准备给她入编,会妥善安排。”施姓处长说道。 退役女兵十年未工作 2005年底,宫曼青退役时20岁。 2011年以前全国施行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役义务兵,若服役前未参加工作,均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而宫曼青便符合享受工作安置的上述条件。 宫燕和宫曼青称,当她们2007年底去林业局报道时,被局里工作人员告知原本分配的上营森林经营局林场效益不好,没有编制,单位接收也需要时间再通知。 “当时林业局的人也说林场不景气了,让我们再回去等等消息”,宫燕还称,那地方离家坐车要大概3个小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