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江平曾表示,顾雏军案是对民营企业家“欲加之罪”的典型例子;吴敬琏也公开呼吁,顾雏军案有必要重新审视,以重树民营企业家信心。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院受理了顾雏军的申诉,但至今为止,顾雏军也没有等到再审立案通知。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件,是被称为“中国科技第一案”的浙江大学原副校长、中控科技创始人褚健涉嫌贪腐案。 该案所涉及的早期科研人员下海创业问题,以及科研项目的申请及经费使用问题,均是在原有科研管理体制下扼住科技人员创新“咽喉”的普遍问题,因此在科学界引起了科学家们的广泛共鸣。褚健的被捕也引发较大争议,j2直播,浙大的数百师生及多位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名上书,为其作保、求情。 到目前为止,褚健已被关押三年,未审未判。入狱之后,他创办的另一家高科技企业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被进行了股权转让,而褚健及其家人均称对该转让豪不知情。失去褚健的中控发展也遭受严重挫折,多个国家保密项目陷入停滞,其他的科研项目也被迫中止,大量的科研骨干相继离职。 前面提到的是否冤案,司法机关会予以查清。但企业家进去、企业倒掉,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此次的中央文件,就严格规范了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要求“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谦抑 《意见》中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地方在于,充分强调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也就是说,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区分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区分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换言之,民商事司法能够救济和解决的,就别动不动就用刑律了。并且,还特别提到“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事实上,在现实中,在民营企业家的申诉案中,往往都会同时伴随着对“党政干部干预司法”的举报。 怎么管住政府干预司法之手,尤其是防止地方官员借助司法打击、甚至掠夺民营企业资产的行为,仍然任重道远。 有企业家曾对岛妹说,要坚定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最基本的一条是要让他们感觉到安全,让没有犯罪的人半夜被敲门也不惊,这也应当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个标志。 不仅于此,对于在市场夹缝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于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规经营甚至涉嫌违法行为,文件也已经明确“将妥善处理”。怎么妥善处理? “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妥妥的定心丸。对于那些历史形成的违规问题,民营企业大可不必忧心忡忡了。接下来,别自己吓自己了,该投资投资,该发展发展。 漫长 无论是冤案平反,还是清理不适应的法律条款,都足够令人期待。中央已经下定了决心全力推动没有错,但这是要清算历史旧账的,要说一点阻力也没有,那也不现实。 举一个例子,就足见经济刑事案件平反之艰难。 《中国经济周刊》刚刚报道了海南民营企业家赵玉南合同诈骗案。赵的申诉,历经12年仍未有结局。12年中,最高法以出现新的证据、原审证据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多次启动监督程序,指令再审、提审、发回重审等。到目前为止,全案已经历7次审理,6次判决,但法院均维持原判。 毫无疑问,这将是一场漫长的持久战。毕竟,要平反,不知是动动嘴而已,还可能涉及到对当事人的赔偿(赔多少?谁来赔?怎么赔?股权、溢价、损失等怎么估量),涉及到事关地的形象、风气,也涉及到相关人员的追责等。 但即使是迟到的正义,也应该到来。在改革的“绿林时代”犯下的错误,不能再在讲究程序、法治的今天犯下或拖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