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有教育、管理职责,未尽职责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的法定责任不因签署任何声明或采取其他方式而免责。唯一可以避免承担责任的方法就是严格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只有在能够证明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能不承担责任。 韩骁认为,学校作为管理者有权拒绝家长安装。但是一旦安装了机器,就要承担其管理责任。因此,学校因承担机器故障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无权让家长签署免责条款。此外,我国法律规定,事先签订的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学校家长之间签订免责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