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金铭公司的环评注明,项目南厂门(隔路)有住宅区为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500米区域内无水源地。冯军指出,在环评机构作出该报告的2004年,他和家人在金铭公司对面的鱼塘养殖场内已经居住多年,饮用水取自院子里的自打机井,“只隔了一条马路,这么近的距离,开奖,为什么没监测到呢?” 金铭公司的环评报告还指出,该厂综合废水“无重金属部分”,在冯军看来,这无法解释2006年12月廊坊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金铭公司废水作出的监测报告,当时,废水检出含有锰、砷等元素,而冯军家的机井的水中锰、砷含量均超标。冯军据此认为,环评单位作出的环评结果失实,也没有发出警示,致使他成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 针对上述环评,冯军向河北省环保厅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廊坊市环保局的批复。但省环保厅认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冯军随后针对廊坊市和河北省两级环保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未开庭,经书面审理作出裁定,认定冯军不具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在此种情况下,冯军于2015年11月向环保部递交举报信,要求对北京大学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两家环评机构进行查处。收到举报后,环保部向河北省和廊坊市环保部门进行核实,其后作出回复称:环评文件不存在失实的情况,因此未处理环评机构。 针对环保部的回复,冯军提出行政复议无果,进而提起行政诉讼。在11月10日的庭审中,环保部的代理人在答辩时指出,环保部的答复合法合规,冯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该代理人表示,冯军要求环保部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查处环评单位的行为,并未涉及其实体权利,因此,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可能造成申请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也就是说,冯军作为原告,与是否对上述行为进行查处,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走出法庭,冯军不服气:“两个女儿患上白血病,为什么我还不算受害者?当年井水里的重金属从何而来?法官为什么不能到现场亲自看一眼?” 11月11日,北青报记者回访冯军的养殖场原址。鱼塘和水井已不复存在,这里成了一个大停车场。停车场东侧不远,有一处近百住户的居民区。现场可以看到,停车场和居民区南侧,对面就是金铭公司和神华公司,相距只有一条20多米的马路。 不做沉默的受害者 十年过去,鲍邱河的河水依然浑浊。尹家沟成了一条暗沟。金铭公司的污水,经由尹家沟,排入鲍邱河。站在排水口附近一座桥上可以看到,从尹家沟流出的黑水和鲍邱河的黑水融为一体。河边弥漫着臭味,水面漂着垃圾。 居住在鲍邱河附近的老铁介绍,鲍邱河的水过去是清的,河里能看到鱼虾,atv,水能洗衣,上世纪90年代末,周边陆续建起化工厂、钢厂后,污水都排入了鲍邱河,这条河就成了黑水河。附近的夏垫村等村庄,用的水都是自打的机井,因为群众反映污染问题,政府部门协调污染企业出钱打了300米深的机井统一供水。 环保部在2013年5月通报的一季度13起重点污染事件中,曾专门提及鲍邱河和金铭公司。通报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群众反映鲍邱河水体污染严重,钢铁企业违法排污。廊坊市环保局已处罚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金铭精细冷轧板带有限公司、廊坊神华工贸有限公司、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停产,大厂回族自治县已启动鲍邱河综合治理工作。河北环境保护厅督促当地政府加快鲍邱河整治工作进程,确保夏垫镇污水处理厂在今年上半年投入运行,清理鲍邱河沿岸无证无照企业。 老铁说,前些年问题突出,政府专门整治过鲍邱河,但过后水质又差了。 像冯军一样,对污染做出反抗的村民曾不断出现,但能坚持下来,并诉诸法院的少之又少。不少人担心遭到报复。冯军的邻居刘庆丰也挨过打。2005年10月,刘庆丰因为反映污染问题,遭到多名男子袭击,他的小商店被砸烂,人被打伤。报案无果后,刘庆丰从金铭公司对面搬离。 北青报记者近日找到刘庆丰,他婉拒采访。在夏垫镇,一位家人患癌去世的村民表示,家人得癌多少跟环境有些关联,但此事不便表态,再者,家人也去世多年。冯军说,最初他告状时,有当地律师代理,但后来接到警告,便不再代理他的诉讼。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