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协议后,贾同庆拿到了第一套楼房。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情况说明载明,该村于2012年1月17日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为130多平方米。 上述村里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北高营村旧村改造为滚动式开发,改造搬迁也是分片区进行,村民同意后先签协议,分到一套房子后再给2个月的装修时间,然后拆家里的旧房,“这是村里的规定。” 村民金某和陈某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先分新房、装修、再拆旧房”这一说法。 但2个月后,贾同庆没有自行拆除旧房。之后他和妻子搬入新房居住,原先旧房的物品已经搬了大部分,只留下一些不常用的东西。 旧房第一次被拆是在2013年初,一审判决书中贾同庆及贾敬龙姐姐贾敬媛的证言都提及,这次拆迁是何建华带人去拆的,因为被贾家人阻拦,当时只拆了一部分。 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拆迁拆除了门庭和前房梁,连接一层二层的楼梯也拆了,“贾敬龙自己收拾好,还买了个铁梯子上下楼。第一次拆了之后他就住到二楼去了。” 在房子被拆当天,贾敬龙站在父亲跟前磕了三个头,称从此断绝父子关系。贾同庆向记者描述了第一次拆迁后父子间的这一场景:“我没说话,我就笑了笑,我养他这么大他说了句这样的话。” 2013年2月20日,北高营新村再次向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约110多平米。 2013年5月7日,贾家旧房第二次被拆,贾敬龙与拆迁人员双方发生了冲突,最后,旧房还是被拆完了。 后来,贾敬龙并未与女友成婚。究竟为什么不结婚了,贾同庆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新京报记者试图联系贾敬龙前女友采访但被拒绝。但案发后她的证言显示:她和贾敬龙不谈对象是因为当时村里要拆迁他家为他俩准备的婚房,贾敬龙不同意。她父母和贾敬龙父母都劝贾敬龙,让他俩在他家的新房里办婚事,贾敬龙还是不同意,一直和村委会对着干,后来她父母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 贾同庆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旧房拆除前,他和亲家曾劝贾敬龙在新房结婚,新房是三室一厅,亲家看过后还选好了婚后贾敬龙和女儿住哪个房间,“龙龙还是不同意,他坚持要在旧房的2楼结婚。” 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证言显示,贾敬龙执意在旧房里结婚是因为旧房盖的时间不长,为这个房子家里花了不少钱,他一直不愿意这个房子被拆。 多份证言表明,何建华没有出现在此次拆迁现场。在旧房被拆后,贾敬龙家里多次找到何建华商谈拆迁补偿款的事宜。贾敬龙供述称,何建华一直没处理。 这事之后,贾敬龙感觉很没面子,一气之下从家里搬了出来。贾敬龙供述称,他的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没了,工作也没了,所有的理想都破灭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 焦点4:9万多元拆迁补偿款到底给没给? 根据一审判决书,贾敬龙和贾敬媛都称村里一直没有给自家拆迁补偿费。 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贾同庆也提到,分给他家的第一套楼房是平价购得,按每平米1000多元的价格,总共14万多元,目前已经给了村里6万多元,而自家旧房二层评估的9万多元补偿款一直没有收到。 按照改造搬迁方案,二层楼房的一层和平房户一样给300平米楼房,再往上走评估,按照评估定价来确定每平米多少钱,最后现金一次性付清。 相关证据显示,贾家所提的这笔9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已被冲抵了部分购房款。 根据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显示,贾同庆分得的第一套130多平米房子应交房款148333元,实交60000元,欠88333元,第二套110多平米的房子应交房款21958元,两套楼房共计应交170291元,因已交60000元,故应再交110291元,贾同庆家二层评估费和搬迁费共计93413元已抵楼款。贾同庆家还欠16878元楼款没交。 此外,北高营村拆迁办主任胡某的证言也显示,对贾敬龙家旧房进行拆除和补偿,先是通过河北正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贾敬龙家旧房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款,补偿款是在贾敬龙家旧房拆迁完,分新房时将补偿款抵新房的购房款,直接转账。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